石审管批字〔2024〕47号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查、审批**回城******社预制菜生产线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回城******社预制菜生产线配套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区红果子****创业园1#车间,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2′ 25.652″,北纬39°07′20.560″。本项目已开工建设,现补做环评手续,****园区内已建成标准厂房1座,安装生产设备,年产八宝茶、半固态调味辣椒酱、八宝粥、手工面、酱腌菜、速冻包子(饺子)、油炸类糕点及酱卤肉、油炸肉制品1000t。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30.8%,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等。
经评估审查,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落实《**回城******社预制菜生产线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控制主要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高于厂房顶处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浓度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大型标准限值;面粉配料工序位于全封闭车间,设置新风系统,厂界颗粒物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肉类加工晾制区设置新风系统,异味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排放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园区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等级标准)后,经总排放口(DW001)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安装减振、隔振材料、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油及油渣、浮油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边角料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及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各类排污口应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进行规范化设置。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工程建成后,应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环保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三)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内容。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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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