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2025年核心区零星道路清杂简易复绿施工(第1批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示范区2025年核心区零星道路清杂简易复绿施工(第1批次)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示范区;
2.1.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00万元;
2.1.3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1月;具体以业主下达进场作业通知为准。
2.1.4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扶海**延零星地块、富春江路东延、**路西侧、怒江路、长江路西延等约60000㎡厂区退红线未建设地块,包含场内清杂整理、土方回填平衡及籽播简易复绿后常态化养护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单位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 6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直接发包通知书),若上述三项证明材料均不能证明绿化业绩要求,则投标人须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业绩确认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3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
4.2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湾专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09 时30分,逾期不可报名。
4.3网上报名路径: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湾专区(https://nttzw.****.cn/)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4.4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湾专区。
4.5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指令后6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22日09时30分。
5.2递交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湾专区不见面开标大厅。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下载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nttzw.****.cn/(****湾专区)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限额平台发布的项目,投标单位需要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可拨打****280095-5进行审核,节假日、休息日期间无工作人员审核。 (4)投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对应端口。因电子投标文件端口选择错误或文件上传错误,导致评标系统无法识别而造成的废标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一切后果。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 | **** |
地 址 | **湾商务大厦 | 地 址 | **市**区**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幢13层 |
联系人 | 周女士 | 联系人 | 薛女士 |
电 话 | 157****7122 | 电 话 | 181****0507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126.com |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