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于宣恩县小高锣村的杉木一批
存放于**县小高锣村的杉木一批
项目编号: | ****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 | 转让方代码: | 114********4830364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县 | 挂牌价格(万元): | 2.015 |
挂牌期间(天): | 10 | 挂牌日期: | 2024-11-15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事项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6000元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转让方提出:(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进行交易,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2)受让方在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的清点和交接手续;(3)受让方应在完成现场清点及移交工作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范围内所有资产的转运及清场工作;(4****林场所有范围内进行加工、存储。(5)成交后,受让方除须支付成交价款外,还须承担和支付本标的3000元评估报告编制费用。4、本次交易转让方和受让方应支付****公司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5、成交后,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产权交易服务费的,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产权交易服务费****公司指定专用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完成对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立勤****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立勤资评报字(2024)第074号)中的全部内容,且对评估报告全部内容认可不持异议。 | ||
源网站链接: | https://otc.****.com/xmzx.html#/real_rightDetail?XMID=12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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