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将进行下列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此项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或厂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人力**管理与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四、交货时间:项目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报出更短的交货期。
五、交货地点:****
六、采购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人力**管理与服务平台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有关于此次招标项目近三年的高校案例及用户清单;
1.6、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符合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5.投标人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针对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著作权证书及参数确认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中标后,应该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领取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八、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方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资料的服务。
2.投标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8:00—2024年11月25日17:00;资质审核、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17:00,经资质审核通过后(未经资质审核,汇款一律不退)投标人在缴纳时间内需将缴纳的招标文件费贰佰元(200.00)(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及投标保证金壹万元(10000.00)分开汇款后的转账凭条扫描后发至邮箱****@126.com(转账时请务必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编号;另****财务处只开具收据,不提供发票)。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中标单位按合同要求履约完毕且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给中标方,均不计利息。****资产管理处根据投标方转账凭条与****财务处确认后,投标方方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8:00—2024年11月25日17:00;除招标方原因外,一经售出的招标文件,均不退还。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标书递交时间为:
2024年12月9日上午8:00—2024年12月10日上午8:30;
(纸质版标书:顺丰快递或送至****资产管理处);
2.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9:00;
地点:****行政楼306会议室
十、媒体、联系方式、地址、开户行:
1.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站:http://www.****.cn/
**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n/
2.联系方式:
电话:0534-****001 ****000 联系人:孔老师 韩老师
3.地址:
****开发区大学东路968号 邮政编码:253034
4.开户行及账号:
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3700 1849 0010 5000 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