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洪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表面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784935X | 建设单位法人:李瑞禄 |
李亮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省****开发区玉湖路5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汽车零部件表面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玉湖路58号 |
经度:115.****08056 纬度: 28.****11111 | ****机关:****开发区****建设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25 |
蓝环评字〔2024〕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10-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0 |
2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784935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784935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21MA37W07J37 | 竣工时间:2024-05-05 |
2024-05-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01 |
2024-10-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php?fore_cid=2 fore_id=11 preview=ye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污染影响类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污染影响类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20万件汽车零配件,含80万件电泳件(包括减震器、高压管支架、前围安装支架、后保险杠、前保险杠支架、L型支架、发动机吊钩、油箱支架、油箱箍带)、40万件喷塑件(包括汽车油箱、挡泥板压条、挡泥板、发动机隔音盖板)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20万件汽车零配件,含80万件电泳件(包括减震器、高压管支架、前围安装支架、后保险杠、前保险杠支架、L型支架、发动机吊钩、油箱支架、油箱箍带)、40万件喷塑件(包括汽车油箱、挡泥板压条、挡泥板、发动机隔音盖板)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喷塑件:以汽车零配件(汽车油箱、挡泥板压条、挡泥板、发动机隔音盖板等)为原料,经脱脂、清洗 1、清洗2、硅烷喷淋、清洗3、烘干、喷胶(部分油箱件)、喷塑、烘烤固化、工件下线装箱等工序生产喷塑件,部分生锈件脱脂前需进行除锈; (2)电泳件:以汽车零配件(减震器、高压管支架、前围安装支架、后保险杠、前保险杠支架、L型支架、发动机吊钩、油箱支架、油箱箍带)为原料,经预脱脂、脱脂、清洗 1、浸泡、硅烷喷淋、清洗 2、纯水清洗1、电泳槽电泳、纯水清洗 2、烘烤固化、工件下挂装箱等工序生产电泳件,部分生锈件脱脂前需进行除锈。 | 实际建设情况:(1)喷塑件:以汽车零配件(汽车油箱、挡泥板压条、挡泥板、发动机隔音盖板等)为原料,经脱脂、清洗 1、清洗2、硅烷喷淋、清洗3、烘干、喷胶(部分油箱件)、喷塑、烘烤固化、工件下线装箱等工序生产喷塑件,部分生锈件脱脂前需进行除锈; (2)电泳件:以汽车零配件(减震器、高压管支架、前围安装支架、后保险杠、前保险杠支架、L型支架、发动机吊钩、油箱支架、油箱箍带)为原料,经预脱脂、脱脂、清洗 1、浸泡、硅烷喷淋、清洗 2、纯水清洗1、电泳槽电泳、纯水清洗 2、烘烤固化、工件下挂装箱等工序生产电泳件,部分生锈件脱脂前需进行除锈。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喷塑颗粒物经滤筒除尘(TA001)后通过DA001排放;喷塑、喷胶后固化、电泳后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和除锈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碱式喷淋+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TA002)+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电泳废气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油烟管道在楼顶进行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d****家具厂原有)预处理。在工****处理站(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混凝沉淀池+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处理能力5m3/d;占地10m2,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 固废:纯水制备固废、废包装袋、喷塑集尘灰、废滤筒先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由厂家检修时回收处置、外售或回收再利用;废电泳漆桶、电泳漆渣和废超滤膜、脱脂槽渣和硅烷化槽渣、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桶、废胶桶、沾染PVC胶的废挡板、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水处理站过滤材料、废酸、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含油手套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后续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消声、隔声、隔震。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喷塑颗粒物经滤筒除尘(TA001)后通过DA001排放;喷塑、喷胶后固化、电泳后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和除锈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碱式喷淋+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TA002)+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电泳废气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油烟管道在楼顶进行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d****家具厂原有)预处理。在工****处理站(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混凝沉淀池+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处理能力5m3/d;占地10m2,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 固废:纯水制备固废、废包装袋、喷塑集尘灰、废滤筒先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由厂家检修时回收处置、外售或回收再利用;废电泳漆桶、电泳漆渣和废超滤膜、脱脂槽渣和硅烷化槽渣、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桶、废胶桶、沾染PVC胶的废挡板、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水处理站过滤材料、废酸、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含油手套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后续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消声、隔声、隔震。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进行分区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各类工艺槽池、污水处理站及其污水管道、应急事故池做重点防渗措施;化粪池、一般固废间、仓库、自然晾干区、喷塑车间和电泳车中除水槽以外的区域做一般防渗措施;办公室、工具房等除以上其他区域做简单防渗措施。 风险防范措施:应急事故池(55m3) | 实际建设情况: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进行分区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各类工艺槽池、污水处理站及其污水管道、应急事故池做重点防渗措施;化粪池、一般固废间、仓库、自然晾干区、喷塑车间和电泳车中除水槽以外的区域做一般防渗措施;办公室、工具房等除以上其他区域做简单防渗措施。 风险防范措施:应急事故池(55m3)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101 | 0.206 | 0 | 0 | 0.101 | 0.101 | |
0 | 0.005 | 0.019 | 0 | 0 | 0.005 | 0.00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053 | 0 | 0 | 0 | 0 | / |
0 | 0.314 | 0.494 | 0 | 0 | 0.314 | 0.314 | / |
0 | 0.179 | 0 | 0 | 0 | 0.179 | 0.179 | / |
0 | 0.164 | 0.188 | 0 | 0 | 0.164 | 0.164 | / |
0 | 0.295 | 0 | 0 | 0 | 0.295 | 0.29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D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ZS001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进行分区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各类工艺槽池、污水处理站及其污水管道、应急事故池做重点防渗措施;化粪池、一般固废间、仓库、自然晾干区、喷塑车间和电泳车中除水槽以外的区域做一般防渗措施;办公室、工具房等除以上其他区域做简单防渗措施。 | 进行分区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各类工艺槽池、污水处理站及其污水管道、应急事故池做重点防渗措施;化粪池、一般固废间、仓库、自然晾干区、喷塑车间和电泳车中除水槽以外的区域做一般防渗措施;办公室、工具房等除以上其他区域做简单防渗措施。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纯水制备固废、废包装袋、喷塑集尘灰、废滤筒先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由厂家检修时回收处置、外售或回收再利用;废电泳漆桶、电泳漆渣和废超滤膜、脱脂槽渣和硅烷化槽渣、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桶、废胶桶、沾染PVC胶的废挡板、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水处理站过滤材料、废酸、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含油手套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后续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纯水制备固废、废包装袋、喷塑集尘灰、废滤筒先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由厂家检修时回收处置、外售或回收再利用;废电泳漆桶、电泳漆渣和废超滤膜、脱脂槽渣和硅烷化槽渣、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桶、废胶桶、沾染PVC胶的废挡板、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水处理站过滤材料、废酸、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含油手套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后续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设置应急事故池(55m3) | 设置应急事故池(55m3)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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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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