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皖投JK202306地块工程总承包(EPC)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1-01
关于“皖投JK202306地块工程总承包(EPC)”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皖投JK202306地块工程总承包(EPC)澄清内容如下:
一、 技术部分
1、请提供基坑支护图纸请提供主楼建筑平面图
答:本项目为EPC招标,图纸资料待中标后提供。
2、总图中的 S1#酒店、办公,S4#开闭所,幼儿园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3、经现场踏勘,目前P1-P2#配套工程已在施工,且临近区域部分住宅楼土方已经开挖,请提供本次招标范围的具体划分界线图。请问在施土方和桩基具体是哪几栋楼的本次招标范围是否包括正在施工区域的土方和桩基本次招标控制价是否包括在施区域土方和桩基
答: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4、场地南侧商业、****园区域计划什么时候开工,可否在该区域布置现场办公和生活区
答:不可以在该区域布置现场办公和生活区。
5、附件19发包人需求第3条是否表示现场所有楼栋均需按要求采用井道施工电梯。
答:由中标单位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方案,负责施工机械设备。
6、招标文件P9页计划工期90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0日,即2027年5月29日竣工,与《皖投JK202306地块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P4页第7条要求塔吊、人货电梯提供使用时间**至2029年1月,此两项内容明显存在矛盾,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计划工期900天为准。
7、本项目附件17项目推售节点时间,各楼栋达到推售节点时间不一致,是否意味着分批开工,请明确各批次分批开工具体时间地下室完成正负零施工工期为90天,地下室按照营销批次划分明细是否可以提供另外,9#、10#楼达到预售节点时间为2025年1月18日,与开工时间间隔40天,与附表中达到三层结构所需时间52天不相符,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分批次开工,具体各批次开工时间进场后提供。9#、10#楼达到预售节点时间为40天。
8、合同文件附件 17 中要求的开盘节点是否为主体结构封顶节点
答:不是。项目推售节点时间表格以达到预售节点时间为准,开盘节点为营销节点。
9、合同文件附件 17 中 1#、2#、7#、8#开盘节点较 9#、10#楼提前,是否有误
答:无误,以附件17的时间为准。
10、合同文件附件 17 中节点要求完成标准中的“下发开工通知至基础筏板混凝土浇筑完成”是否包括土方开挖与支护、桩基工程
答:包括土方开挖与支护、桩基工程。
11、节点要求表格中工程完工工期630天,按照2024.****.10开工计算,本工程竣工时间是2026.8.31;根据附件17项目推售节点时间要求,要求2026.6.1完成11/12/16/17#楼的正负零结构,根据节点要求17#结构封顶时间220天来算,17#结构封顶时间为2027.1.7;与竣工时间2026.8.31时间节点冲突,请明确工程完工630天是否有误。
答:以项目最新推售节点时间为准,详见本次澄清公告附件一。
12、竣工验收、备案是否分批次验收能否补充各批次竣工验收、备案的节点要求
答:分批次验收,竣工验收时间节点为以开工令下发后810天内,备案时间为竣工验收结束后15天内。
13、配套P1#、P2#是否需要与本次招标范围用临时围挡分隔开如需分隔开,能否明确范围
答:需要分隔,分批进行分割,分隔范围如下图。
14、配套P1#、P2#施工单位预计什么时候完工并退场
答:预计2025年8月。
15、根据**市建筑产业办要求,装配式住宅前期需要完成铝模深化、PC深化、塔吊安装、PC样板房施工及验收等,前期准备工作用时长。请问本项目推售时间节点中是否考虑了这方面内容。
答:由投标人综合考虑,满足合同附件17项目推售节点时间要求。
16、根据附件17,本项目分为五批次,但未见第二批次,请问哪几栋为第二批次。
答:9#、10#楼为第二批次。
17、请问预制管桩和土方工程是否在本次中标范围内,有无工期节点要求,如有是否与附件17中项目推售节点要求存在冲突。
答:预制管桩和土方工程在本次招标范围,工期节点需满足附件17的推售节点要求。
18、请问地下车库完成时间90天是指下发开工通知的楼栋或者地下室的正负零完成时间吗。
答:地下车库的完成时间是指非单体楼区域的地下车库完成时间。
19、招标文件中未见临时水电接驳点,请提供接驳点位置。
答:进场后提供临时水电接驳点。
20、招标文件描述本工程开工时间是2024年12月10日,是否与附件17中自发包人下发的开工通知一致,即本工程进度计划编制时按照开工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完成综合竣工备案时间为2027年05月29日,总工期900日历天
答:本工程进度计划按照开工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进行编制。
21、本工程开工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以9-10#楼为例,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为7日历天,是否可以理解为施工许可证办理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03日,且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不计入900日历天
答:办理施工许可证期间不计算合同工期。承包人必须按照办理时间要求完成,否则超过时间计入合同工期。
22、首开批次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时间为中标后10日历天,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在2024年12月10日之前即可或者在总进度计划编制过程中无需体现施工许可证办理相关内容
答:中标单位中标后10个工作日办理±0.00 以下施工许可证,总进度计划中需体现施工许可证时间安排。
23、东侧和西侧道路正在施工,目前无法通行,请补充说明东侧和西侧道路预计通行时间,是否在计划开工日期前通行使用。请明确。
答:施工大门不在规划支路和佛掌路开口设置,两条道路封闭不放行,计划完工时间12月底。
二、商务部分
1、招标文件附件中:04-计价软件版中只有ZB格式的清单,没有计价文件,请问能否提供计价文件,或者电子版控制价文件
答:最高限价明细已发布。
2、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ALC轻质隔墙板单位与清单中的单位不一致,请问是ALC轻质隔墙板是按平方还是立方计价
答:两者不冲突,根据清单计价规范,ALC轻质隔墙板材料按照立方计价,清单以平方计价。
3、皖投JK202306地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提供的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第五项砌块项目下P9:“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 A5.0(B06) 600×240×100”、P10:“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 A5.0(B06) 600×240×200”单位是否有误,应为“块”,请核对。
答: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第五项砌块项目下P9:“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 A5.0(B06) 600×240×100”、P10:“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 A5.0(B06) 600×240×200”单位修改为“块”,详见本次澄清公告附件一。
4、地下车库(土建)清单第225项“屋面滤水层”控制单价10.81元/m2,严重偏离市场价,请复核
答:经复核,地下车库(土建)第225项“屋面滤水层”控制综合单价调整为19.01元/m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不变。
5、根据合同第 12.1 条合同价格形式中“2、总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办法:(2)工程量清单漏项、偏差的处理办法”、“2、总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办法:(3)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误差、偏差调整方法”约定,是否理解为本项目为承包人收到每批次蓝图90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报送施工图预算,其中综合单价参照本次清单投标报价,工程量按实调整与发包人核对完成双方确认后转为固定总价合同
答:是的,承包人收到每批次蓝图90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报送施工图预算,综合单价及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双方确认后,签订补充协议,固定合同价格。
6、本项目为EPC项目,是否仅需报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费总报价,还是需对各个分项均需要报价。
答: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各个分项均需报价。
7、附件一.总分包范围界限里,二、安装工程——1.1强电系统(含含电气照明、应急照明、动力)中(1)描述有“所有仅计预埋的套管,拉线钢丝全部计入,钢丝两头预留长度不少于30cm。”其中“所有”指的是“第一级配电箱前”,还是“第一级配电箱前、后”。若“所有”包括第一级配电箱后,是否与前述“第一级配电箱后按图全部计入”矛盾。
答:自管部分:第一级配电箱前仅计管线及套管预埋、预留;桥架安装工程量。第一级配电箱后计预留、预埋、桥架安装、预埋线管、拉线钢丝(其中人防地库部分的动力及普通照明工程量投标人按图施工到位)。
8、招标文件P98页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给发包人造成所有损失之和。提问:根据以往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的4%。建议本项目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的4%。
答:以招标文件约定的合同条款为准。
9、招标文件P141页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拨付工程进度款,若发包人暂时出现资金周转不及时,没有按照约定付款,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告知承包人,并承诺下次兑现的具体时间及数额(单次不超过3个月)。若超过3个月仍未支付前期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应从约定支付之日起支付承包****银行****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但是在此期间承包人必须自行解决资金困难,确保工程正常施工,不得采取停工,怠工等影响正常施工进度的行为,直至完工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否则应承担工期延误损失。提问:根据以往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并未有该项条款,建议取消或优化该项条款。
答:以招标文件约定的合同条款为准。
10、技术文件评审中: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危大工程的专业施工方案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评审,与确保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编制对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管理措施。评审内容重复,是否删除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中关于危大工程的专业施工方案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评审内容。
答:投标人在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节点或确保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体系节点中任意一处编制相关内容即可。
11、本项目业绩要求须含装配式施工内容,请问由建设单位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审查申请表,体现了装配率要求,该资料是否可以作为证明装配式施工内容业绩评审使用。本项目业绩要求须含装配式施工内容,请问由业主单位评审、专家签字认证的《**市装配式建筑项目专家评审意见书》,该意见书是否可以作为证明装配式施工内容业绩评审资料使用。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能反映装配式施工内容的,须有原合同甲方单位盖章,方可作为业绩证明辅助资料。原件备查,招标人保留评标后核实原件真实性的权利。
12、请问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是否需要属于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并附简历
答:授权委托人为办理本次投标事宜的相关人员,是否填写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13、投标制作软件中,技术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正文内容“投标人业绩1匹配度”、“投标人业绩2匹配度”、“投标人奖项”、“企业实力”四个节点内容,还需要在商务文件中重复提供吗
答:无须重复提供,建议上传至投标制作软件商务文件其他资料节点。
14、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商务文件中其他资料给的投标函模板标题序号为八,招标文件给定的为一,请问以哪个为准招标文件商务文件的序号十、其他材料,该部分内容是否可以和投标函共同放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商务文件中其他资料节点
答:投标函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编制时该投标函可以和其他材料共同放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商务文件中其他资料节点。
15、诚信投标承诺函无对应放置节点,请问是否可以放入投标人信誉情况节点处
答:可以。建议诚信投标承诺函放入商务文件其他资料节点。
16、如果联合体投标,且施工单位仅一家即成员二为设计单位,投标文件给的联合体协议书是否可以将职责分工中成员二后面的“承揽的工程量占比: %(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承揽工程量占比不低于30%。”内容删除或者直接打“/”可以吗
答:无须删除,可以填写“/”。
17、是否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商务文件其他资料节点中内容,依照顺序提供“投标函”、“八、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九、诚信投标承诺书”、“十、其他材料”及“投标承诺”
答:可以按照制作软件中商务文件其他资料节点中内容,依照顺序提供相关材料。
18、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及详细评审中未见对项目经理业绩及奖项的具体相关要求,但是在招标文件p35页相关附表中(如下图)规定相关项目经理荣誉及业绩要求,请问该项目是否对项目经理业绩和奖项有要求,请明确!
答:上述资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评标时不作评审,但是为招标人定标考虑因素。
19、投标制作软件中“报价文件封面”格式与招标文件中格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版本为准投标制作软件中“投标函(报价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中格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版本为准
答:“报价文件封面”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函(报价文件)”以投标制作软件中格式或招标文件中格式均可。
20、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业绩须含装配式施工内容,请问业绩中竣工文件中有体现装配式内容或者合同文件中有体现装配率的是否都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1、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工程师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请问土木工程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是否属于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答:土木工程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属于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22、本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要求可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市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证不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示,仅在“**省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公示,请问“**省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的施工许可证查询截图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予以认可。
23、第一次澄清公告中,说明本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认可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可以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我单位承建项目的****住建局盖章,而****行政审批局盖章,****审批局盖章的施工许可证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予以认可。
24、招标文件未说明技术标是明标还是暗标,是否采用明标编制,请明确。
答:本次技术标采用明标方式评审。
25、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标中关于图片及表格里的字体大小、颜色是否作统一要求,请明确。
答:字体图片要求:字体:宋体;标题:三号;其他为四号;图表图片大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26、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文件目录只有施工组织设计和其他内容两大块,但软件上传界面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多出“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如有)”内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如有)”是否作为单独的内容上传,有没有页数要求,还是包含在施工组织设计的50页范围内。请明确。
答: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如有)不是评审项,无须提供。
27、招标文件p121页中有关工期延误规定,“因承包人延误工期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影响首开、封顶/栋、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含资料及实体)等项目关键节点,每滞后一个日历天数发包人有权使用100万元实物等非货币方式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对此无异议。”请明确“非货币方式”是否为工抵房
关于工期违约上限招标文件要求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给发包人造成所有损失之和。” 请问“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给 发包人造成所有损失之和。”能否明确
答: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28、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附件17项目推售节点时间、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内容已更新,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详见本公告附件1,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投标人未按新发布的内容编制招标文件,责任自行承担。
注:此澄清答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招标人:****
地 址:****开发区**路与**路**
联系人:彭工
电 话:0551-****802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蜀****中心B3栋1811室
联系人:林俊松、洪琼怀
电 话:0551-****0582 155****6768
原项目名称:皖投JK202306地块工程总承包(EPC)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1-01
关于“皖投JK202306地块工程总承包(EPC)”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皖投JK202306地块工程总承包(EPC)澄清内容如下:
一、技术部分
1、项目红线范围内已有P1-P2#配套用房施工项目在施,该工程与本次招标范围如何划分,是否纳入总包管理
答:P1-P2#配套用房不在本次范围。
2、只有7#、8#、9#、10#的桩图纸,不知道其它楼栋桩的布置情况,地库是否有抗拔桩。
答:地库有抗拔桩。
3、未见地勘报告,场地内是否有不良地质
答:具体参照地质勘察报告,详见本次澄清公告附件二。
4、可否提供完整的初步设计图纸,目前仅各专业设计说明资料。
答:本项目为EPC招标,其他图纸资料待中标后提供。
二、商务部分
1、招标文件中“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节点工期:满足合同条款附件 17 项目推售节点时间”;未见附件17文件资料,需提供。招标文件P121页提到的参考品牌要求表(详见附件16),在招标文件中未见附件16,请提供。
答:详见本次澄清公告附件一。
2、招标文件 P41-P42 页,附表 2 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请问该表中人员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需提供,需要提交哪些资料,请明确。
答:本次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
3、软件版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中包含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该项在纸质版投标文件格式中未见,此项是否需要提供
答:本项不是评审项,无须提供。
4、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同时做为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或者详细评审业绩吗
答: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或详细评审业绩。项目经理业绩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评标时不作评审,为招标人定标考虑因素。
5、投标文件(商务文件)软件版中评审因素索引表模块,本项目是电子标,页码在生成投标文件之后才有,是问评审因素索引表是否可以不填
答:本项不是评审项,在投标文件签章完成导出pdf后即可查看页码。
6、投标函中质量标准是否只需填写“合格”即可
答:可以。
7、 投标文件上传界面,施工组织设计中投标人业绩、奖项和企业实力已在商务文件中体现,技术文件中是否需要上传
答:不需要。
8、招标文件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2.1.3条响应性评审标准中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评审(如有)第2条,钢筋、砼、预制构件、砌块、防水材料、管桩报价下浮率不得大于该分部分项主材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5%,如未按此报价,按无效标处理,具体详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挂网资料并未找到《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请招标人提供《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以便于编制投标文件。
答:详见本次澄清公告附件一。
9、招标文件P78页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篇幅不超过50页,是否包括封面、目录、附图附表及其他内容
答:包含封面、目录、附图附表及其他内容。
10、本项目业绩要求“须含装配式施工内容”,请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合格书或审核告知书等审图合格文件是否可作为业绩资料证明,请予以明确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合格书或审核告知书能反映配式施工内容的,须有原合同甲方单位盖章,方可作为业绩证明辅助资料。原件备查,招标人保留评标后核实原件真实性的权利。
11、本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要求可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请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等材料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可以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12、本项目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至多提供3个企业实力认定成果,请问:1)2022****协会颁发的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或2021年****协会颁发的2021年度第一批工程建设企业信用评价AAA或2022年****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或2023年****协会第六批工程建设企业信用星级认**果是否****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建筑业先进企业是否认可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省骨干企业”是否认可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对外开拓先进建筑业企业”是否认可2)**市有关于**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综合评价信息排名,该排名为每天滚动评价。因投标文件需要提前上传,注册地在**市的企业,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一天的排名在前50名以内,是否就可以认定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标准3)****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是否认可4)因协会网站更新无法查询,我公司仅提****行业协会(学会)对企业实力认**果的红头文件的截图,是否满足要求
答:予以认可,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红头文件的截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原件备查,招标人保留评标后核实原件真实性的权利。
13、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5.1.2 关于工程质量奖项的约定:根据本项目规模,如达到相应等级创优条件的,承包人必须创优,并在开工后60日内制定创优方案报发包人批准。因政府及行业有关部门未曾发布相应规模创优标准强制性文件,且合同涉及到市、省、国家不同级别的奖惩标准条款,根据合同文本,本项目是否为确保琥珀杯、**杯及鲁班奖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质量创优目标,或若招标人企业有相应规模创优条件请提供企业相应创优文件。
答:请各投标人根据琥珀杯、**杯、鲁班奖的创杯要求,对达到相应等级创优条件的,中标后,根据合同要求,由承包人制定创优方案报发包人批准、实施。
附件:1.招标文件其他附件
2.地质勘察报告
注:此澄清答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招标人:****
地 址:****开发区**路与**路**
联系人:彭工
电 话:0551-****802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蜀****中心B3栋1811室
联系人:林俊松、洪琼怀
电 话:0551-****0582 155****6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