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452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盐场境内
3、项目概况:452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452MW,采用渔光一体模式进行综合开发,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殖”的发电模式。选址在**盐场境内,项目投资21亿元。根据项目推进需要,拟确定一期项目审计服务单位。
4、项目本次招标范围:
452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所有批复工程委托第三方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包含不限于: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含招标文件、施工图预算审核等前期控制)、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竣工阶段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
根据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跟踪审计工作并编制全过程跟踪审计计划和报告,直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5、服务期限要求: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开始实施,至整个项目决算审计完成,移交全部审核资料至委托人为止并接受为止(含最终成果报告)。
6、审计费用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95万元
7、项目投资额:约210079.57万元。
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9、标段划分:上述内容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师),专业须为安装专业,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其他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4年11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4年9月以后任意连续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在**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在暂停期间内。
6、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补充内容中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分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8、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9、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光伏发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提供造价咨询合同)。
10、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结算及付款办法
①合同签订后人员入场,项目EPC招标工作完成,支付合同价的10%;
②项目开工后,每半年付合同价的10%,累计付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0%;
③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经结算审计结束并移交全部审计资料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
④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服务内容且经项目最终审计(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二审审定报告)后结清。
注: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时需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18000.00元;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评标定标方法
6.1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8:00时(节假日除外,微信获取)。
7.2投标报名
7.2.1需提供材料: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文件费凭证等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需发送至(微信):177****9881。
7.2.2联系人:陆晶晶。
7.2.3联系电话(微信):177****9881。
7.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向投标联系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购买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7.4招标文件制作费300.00元(支付宝账号:139****3788,名称:顾乃湛;转账时请务必简称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
8.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4日15时00分。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盐场兴盐路11号
联系人:刘德亮
电 话:151****577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场大楼5楼东侧(幸福大道和海润路交界处)
联系人:吴青华
电 话:159****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