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宣传部互联网信息服务 | ||
品目 |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 17:4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市**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28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 ||
预算金额 | ¥1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温昌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367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县樟城镇县府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温昌祎 0591-****36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工 187****7727 |
项目概况
2025****宣传部互联网信息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宣传部互联网信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互联网信息服务 | 1 | 170000 | 项 | 信息传输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服务期为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资格承诺函 | 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此条为准。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方式:现场报名或者网上报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县樟城镇县府路1号
联系方式:温昌祎 0591-****3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联系方式:郑工 187****77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昌祎
电 话: 0591-****3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