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北路上步工业区鹏基上步工业厂房201栋四楼东半部F12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华强北路上步工业区鹏基上步工业厂房201栋四楼东半部F12 |
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15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1月28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市**区上步工业区101栋-西座 |
装修情况 | 简装 | 面积/数量 | 92.17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办公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月(不高于两年)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10元/平方米/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否 | 资产用途限定 | 办公 |
履约条件 | 1. 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依法注册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 如果为个体工商户、依法注册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报名,须未受过行政处罚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包含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信用网无不良记录。 3. 按租赁合同约定条约履行,按时缴纳首期租金、租赁保证金(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保证金等其他应缴费用); 4. 守法经营、安全使用租赁房产,按出租方及物业管理方要求,完**全隐患整改工作; 5. 如承租方需要二次装修的,应当符合规划、消防等要求,并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所有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6. 放弃优先购买权; 7. 出租方不负责提供停车位; 8. 若该物业被纳入城市更新(旧改)或拆迁范围内时,出租方可随时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装修、改造费用赔偿,如承租方未在出租方通知的期限内搬离租赁房屋的,承租方同意出租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通过协议方式出租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通过竞价方式获得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延期公告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一、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二、个人意向承租方(需加按指模):有效时间内的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8日 17时00分00秒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 | 出租方地址 | **市******社区**路144号上步工业区101栋3层 |
业务咨询人员1 | 廖先生 | 业务咨询电话1 | 181****3337 |
联系地址 | **市******社区**路144号上步工业区101栋3层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该物业合同到期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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