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城乡供水一体化及智慧水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墨**乡供水一体化及智慧水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设计施工一体化 | 资格后审 | |
公开招标 | 是 | |
自筹及贷款 | 是 | |
****交易中心 | ||
2024-11-15 | 2024-11-22 | |
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进入后切换至**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 | ||
****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 (三)投标保证保险:应符合《关于在全省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20〕65号)、《**省建设****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的通知》(云建招〔2020〕116号)和《****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公共**交易平台接入电子保函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1152号)的相关要求。 您想快速了解吗 | ||
下载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 日18时00分至2024年 11 月22日 18时00分(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进入后切换至**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 ||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3.1.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设计方应满足)。 3.1.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若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方应满足)。 3.2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以后审计报告即可;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成立不足三****公司,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3.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www.****.cn)的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内,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3.3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工商注册****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或登录**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或线上查询结果打印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线上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如为联合体,仅需牵头单位提供)。 3.4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3.4.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提供劳动合同或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的社保证明材料。 3.4.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提供劳动合同或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的社保证明材料。 3.4.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提供劳动合同或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的社保证明材料。 3.4.4采购部分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软件工程师或系统分析师或系统架构师证书,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采购部分的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的社保证明材料。 3.4.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4.5.1拟配备其他设计人员要求: ①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 :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②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③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④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拟配备的专业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的由设计方提供。 3.4.5.2拟配备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拟配备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或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的社保证明材料。 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不得低于“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并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的由牵头单位施工方提供。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 ||
无 |
**** | **** |
915********4107311 | 915********5142678 |
范老师 | 聂颖 |
151****8657 | 159****7650 |
0879-****006 | 159****7650 |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标段名称:墨**乡供水一体化及智慧水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万元 | 10 | |
总投资为19789.26万元,本次招标规模约为13206.51万元。 | ||
墨**乡供水一体化及智慧水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相关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1.设计,2.施工,3.采购部分,4.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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