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3 年 3 月 3 日,租用******经济**社(曾用名:**市****联合社)位于**省**市上**新塘路 660 ****中心 1、2 幢 205-209 室,213-216 室商铺开展业务,总租赁面积 1823.72 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开设眼科、医学检验科(协议),设有住院床位20 张,门诊量约为 30 人次/天,配备医护和后勤人员 11 人,年经营天数 365 天,门诊 8:00-17:30 提供服务,急诊全天 24h 提供服务。本项目不设食堂及员工宿舍,不提供洗衣服务。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4年1月委托****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1月19日取得《****环境局**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杭环上评批【2024】3号);本项目自2024年3月15日起施工,2024年5月15日竣工并投入运营,目前项目已建成营运稳定,各项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满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条件,我公司自行组织开展环保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682 号令)的要求和规定,****有限公司委托****公司于2024年7月2日~7月3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并根据监测分析结果编制了《(废气、废水、噪声)检测报告》),2024年10月24日****有限公司通过召开验收会议,形成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意见结论为验收合格。
2、公示说明:
现将验收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意见,请在公示日期内提出。
3、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57****4827
通讯地址:**省**市上**新塘路660****中心1、2幢205-209 室,213-2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