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京电气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06MA7M29HC1R | 建设单位法人:余方文 |
欧阳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工业园三期规划经一路以西、规划纬二路以北(SD-J-01-02-02-04-03号)地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52-C3852-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工业园三期规划经一路以西、规划纬二路以北(SD-J-01-02-02-04-03号)地块 |
经度:113.097372 纬度: 22.733701 | ****机关:****分局****管理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19 |
佛环0309环审〔2023〕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00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0606MA7M29HC1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叶****公司 |
914********746095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0605MA54HHTN1E,****0101MA5CWDPD2G | 竣工时间:2024-04-10 |
2024-06-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10 |
2024-10-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18ZbEX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年产空调室内机250万台、空调室外机250万台、PCBA 250万块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项目年产空调室内机60万台,空调室外机60万台 |
暂缓建设部分空调室内机、部分空调室外机及全部PCBA生产的相关内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两器制造生产工艺流程:高速冲制铝翅片→穿片→胀管→脱脂烘干→焊接→检大漏→真空氦检→入库 配管生产工艺流程:弯制管件→目测检外观→铜配件装配→焊接→目测检漏→关键整形→检验→入库; 钣金冲压生产工艺流程:冲压→焊接→检验→入库; 注塑生产工艺:混料→注塑→冷却→去浇口→检验→入库; 室外机主机装配工艺流程:装压缩机→插线、安装→(冷凝器折弯→装配管、管路件→)焊接→安装、固定→插线、贴附→安装、固定→抽真空→插线、安装→真空检测→冷媒封入→卤素检漏→安装、固定→检验→包装→入库; 室内机主机装配工艺流程:空调底座→安装、固定→挂墙板→插线、安装→安装、固定→检验→包装→入库; PCBA生产工艺流程:AI卧式机插→RH立式机插→SMT贴片(印刷、贴片、回流焊)→DIP插件→波峰焊→测试→涂覆→组装→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配管生产工艺流程:弯制管件→目测检外观→铜配件装配→焊接→目测检漏→关键整形→检验→入库; 注塑生产工艺:混料→注塑→冷却→去浇口→检验→入库; 室外机主机装配工艺流程:装压缩机→插线、安装→(冷凝器折弯→装配管、管路件→)焊接→安装、固定→插线、贴附→安装、固定→抽真空→插线、安装→真空检测→冷媒封入→卤素检漏→安装、固定→检验→包装→入库; 室内机主机装配工艺流程:空调底座→安装、固定→挂墙板→插线、安装→安装、固定→检验→包装→入库 |
暂缓建设部分空调室内机、部分空调室外机及全部PCBA生产的相关内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至生活污水管网。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臭气浓度,经统一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和表9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排气筒高35米)和表1二级标准(新扩改建)。 两器制造焊接工序、脱脂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TVOC废气经统一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气筒排放,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经收集后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TVOC废气,均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PCBA 工序产生的TVOC废气、锡及其化合物废气,经统一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气筒排放。TVOC废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锡及其化合物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食堂油烟废气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处理后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大型”标准。 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浓度限值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较严值;厂区内VOCs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排放限值。项目对产生噪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减震、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中金属边角料、废包装袋、焊渣、不合格****回收部门统一回收,试模件、塑料边角料、注塑不合格品等收集后经破碎成颗粒状后返回混料工序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中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油、废活性炭、废电路板、含油废抹布与手套等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废物废储罐收集后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循环使用。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以及《**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的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生活污水管网,根据《****建设项目(一期)验收检测报告(废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报告编号:KX202****2020),可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至生活污水管网。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臭气浓度,经统一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FQ-19374排放,根据《****建设项目(一期)验收检测报告(废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报告编号:KX202****2020),非甲烷总烃废气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和表9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排气筒高35米)和表1二级标准(新扩改建)。 焊接产生的TVOC、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经统一收集通过焊烟滤筒过滤设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FQ-19375排放,根据《****建设项目(一期)验收检测报告(废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报告编号:KX202****2020)和《****建设项目(一期)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检测报告(有组织废气)》(报告编号:YS-****004001),TVOC可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食堂油烟废气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处理后由排气筒FQ-19376排放,根据《****建设项目(一期)验收检测报告(废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报告编号:KX202****2020),食堂油烟废气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大型”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一期)验收检测报告(废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报告编号:KX202****2020),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浓度限值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较严值;厂区内VOCs排放可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排放限值。项目对产生噪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减震、隔声等措施。根据《****建设项目(一期)验收检测报告(废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报告编号:KX202****2020),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中废包装袋、焊渣、不合格****回收部门统一回收,试模件、塑料边角料、注塑不合格品等收集后经破碎成颗粒状后返回混料工序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中废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与手套等收集后交由****科****公司处理;其他废物废储罐收集后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循环使用。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已符合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以及《**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要求。 |
暂缓建设部分空调室内机、部分空调室外机及全部PCBA生产的相关内容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防治;焊接废气增设焊烟滤筒过滤设备;食堂油烟排气筒高度由40m变更为8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13 | 0 | 0 | 0 | 0.113 | 0.11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4 | 0 | 0 | 0 | 0.4 | 0.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 项目生产工况满足要求,设备运行稳定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焊烟滤筒过滤设备+活性炭吸附 | 焊接烟尘和燃料废气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焊接有机废气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焊接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焊烟滤筒过滤设备+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FQ-19375排放 | 项目生产工况满足要求,设备运行稳定 | |
2 | 二级活性炭吸附 | 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较严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25m高排气筒标准)及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 注塑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FQ-19374排放 | 项目生产工况满足要求,设备运行稳定 | |
3 | 静电除油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 | 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引入“静电除油”进行处理后,由8m高排气筒FQ-19376排放 | 项目生产工况满足要求,设备运行稳定 | |
4 | 加强车间通风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较严值的要求 | 塑料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项目生产工况满足要求,设备运行稳定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项目对产生噪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减震、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项目对产生噪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减震、隔声等措施 | 项目生产工况满足要求,设备运行稳定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中金属边角料、废包装袋、焊渣、不合格****回收部门统一回收,试模件、塑料边角料、注塑不合格品等收集后经破碎成颗粒状后返回混料工序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中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油、废活性炭、废电路板、含油废抹布与手套等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废物废储罐收集后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循环使用。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以及《**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要求。 |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中废包装袋、焊渣、不合格****回收部门统一回收,试模件、塑料边角料、注塑不合格品等收集后经破碎成颗粒状后返回混料工序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中废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与手套等收集后交由****科****公司处理;其他废物废储罐收集后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循环使用。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已符合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以及《**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