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梅林****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市梅林****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镇新大街集贸市场
成交金额:****947.4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947.4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6.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省**市梅林****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 施工范围:本工程位于**市梅林镇桥头行政村。主要施工内容为:墙体外立面改造、**砖砌围墙、**沥青路面及铺装路面、**青石板巷道、**停车场铺装及绿化提升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李明媛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234****99718 |
五、评审专家名单:洪怀东、刘先国、骆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1.788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梅林镇摇篮大道258号、**市人民路230号,联系电话:0563-****262、0563-****969。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025,地址:**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梅林镇摇篮大道258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0563-****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人民路230号
邮 箱:****@qq.com
联系方式:舒女士 0563-****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舒女士
电 话:0563-****262 0563-****969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