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市****高中(教学楼)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进行公开选取。
2.1比选人名称:****;
2.2比选项目名称:**市****高中(教学楼)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
2.3招标代理范围:**市****高中(教学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等服务工作;
2.4项目总投资额:约3499.9万元;
2.5服务期:服务周期自签订相关服务协议至完成协议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为止;
2.6项目建设地点:****指定地点;
2.7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规定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5折计取。
3.1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经营范围具备招标代理业务。
3.2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3项目组由三人组成,其中一人须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申请人为项目组成员办理的近6个月(2024年5月-2024年10月)的社保证明。
3.4投标人不得有违法和失信受到联合惩戒的情况,要求提供无违法和失信受到联合惩戒的书面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报名及比选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持个人身份证原****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营业执照原****公司公章)到**金翔****公司(**市燕泉路35号鑫沙苑A2栋2楼207室)报名,获取比选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的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5.1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4时30分(**时间),地点为:**金翔****公司(**市燕泉路35号鑫沙苑A2栋2楼207室)评标室。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5.2现场评选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时30分(**时间)。
5.3选取地点:**金翔****公司(**市燕泉路35号鑫沙苑A2栋2楼207室)评标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比选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比选人:****
地 址:**市郴县路
联系人:胡雄
电 话:139****6797
联系人:王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