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磨损状态智能评估系统研制询价公告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5195
专业领域:计算机与软件
装备磨损状态智能评估系统研制询价公告
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国人民**军某部对以下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装备磨损状态智能评估系统研制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1)软件系统1套;
(2)使用说明书1份;
(3)设计研制报告1份。
2.项目交付时间及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交货,验收合格后转账支付。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20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本项目报价包括所有设备从出厂到交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货款、包装、运输、装卸、调试、检测、培训、保险、售后、税金等一切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公司****公司的授权书,****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经上级批复的2022年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者提供相似软件研制能力证明材料(合同或发明专利证书)。
4.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2021年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3)。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下同)独资、非外资控股企业,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国籍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国籍(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非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参照格式见附件4、附件5)。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不在军****政府采购主管部****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或无失信声明,格式自拟)。
(六)报价人特定资格条件:须具有有效期内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委员会核发的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
(七)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时间,下同),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
(3)保密承诺书一份(格式见附件2);
(4)非“三资企业”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4);
(5****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截图或格式自拟)。
(6)报价单位资格条件中报价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地点:**省**市
3.报名方式:可派专人来提交报名材料,也可接受电子邮件报名(****@126.com),提交材料扫描版,报名通过后方可参加报价。
4.询价文件:报名通过后免费获取。
5.其他说明:报名通过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递交截止时间:11月22日下午17时;
(二)递交地点:**省**市;
(三)递交方式: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材料一并密封后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或采用邮寄方式进行递交(邮寄时收到邮件截止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七、评审方式
1.通过式评审,最低价中选:通过符合性、资质性要求的服务商,按照价低者得原则确定。
2.无效报价及询价失败的判定条件:
1)不满足询价单数质量要求的;
2)交货周期无法满足要求的;
3)报价明显低于项目成本价的;
4)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报价时间超过询价单约定时间范围的;
6)若供应商最终报价低于其它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平均值的80%,应出具报价合理性的说明,****小组认定是否低于成本。若多数评委认定最终报价或者重要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小组会有权视其为低价恶意竞争,否决其报价;
7)报价文件装订后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未照此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50****8682
黄先生 电话:192****3390
监督人:赵先生 电话:158****6228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