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人大代表“微事实”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 10:3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人大代表“微事实”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90800
最高限价(元):2908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人大代表“微事实”项目
预算金额(元):2908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1.楼兰大厦北侧公园增设凉亭配套石桌、石凳,拆建拱门,对其墙面进行粉刷。
2.铁镇农贸市场、佳和花园内排污管网改造后,恢复混凝土路面1000平方米。
3.果勒吾斯塘村风情路一巷疏通重修下水道。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25个日历日内完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证明文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6)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0:30(**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0:30 (**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CA服务热线****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胜利路1180号
联系方式:0996-****4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
联系方式:182****0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满都来
电 话:18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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