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心增补设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15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中心增补设备;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2万元;
5.采购需求:航天科技教学产品、人工智能教学产品、展示作品、快速成型工具产品、多媒体教学设****中心增补设备购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
7.供货地点:****校内;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应按照《****财政局****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24年11月25日下午16时00分止(**时间);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cn);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5时00分(**时间);
2.地点:**市二****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五、开启
1.时 间:2024年11月28日15时00分(**时间)
2.地 点:**市二****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公告发布媒介:“政采云”平台(http:// 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cn/)、**市公共**交易网,****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须到现场。投标操作流程:****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7190或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885号
联系人:白丽红
联系方式:139****2266(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关区华庆路钜城上景A3-2栋8楼
联系方式:133****6657(曹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波
电 话:133****6657(办公电话)
4.监督部门:****政府****办公室
来源:****
初审:曹 波
复审:孙丽萍
终审:李小闯
附件信息:
597.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