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名称 | ****医院**医院项目**1#住院综合楼EPC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 项目编号 |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4-11-15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4-11-22 |
****医院**医院项目**1#住院综合楼EPC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医院**医院项目**1#住院综合楼EPC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时间:2024年11月8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9时00分(**时间)
五、变更内容: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施工总承包单位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即牵头人)参加投标活动,联合体须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需具备相应资质。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报名、下载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账号等所有事宜;
④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公章;
⑤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继承性。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9日00:00至2024年11月15日23:59时登录新版**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lczf)、图纸、清单等资料。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9时00分(**时间)
变更为: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与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6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拟投报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施工总承包单位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即牵头人)参加投标活动,联合体须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需具备相应资质。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报名、下载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账号等所有事宜;
④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公章;
⑤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继承性。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6日00:00至2024年11月22日23:59时登录新版**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lczf)、图纸、清单等资料。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9时00分(**时间)
注:变更内容详见变更后的招标文件,请在澄清答疑模块中下载最新文件。
六、联系方式(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 | 地址: | **开发区**路159号 |
邮编: | 252000 | 邮编: | 252000 |
联系人: | 聂经理 | 联系人: | 豆蕾/刘俊青/邓立敏 |
电话: | 177****9306 | 电话: | 166****6163/166****636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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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