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大门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 第四章 采购需求 “六、其他说明” 1~6项中内容
1、卫生器具:按“箭牌、“惠达”、“恒洁”、“吉事多”品牌计价;
2、空调:按“天加”、“格力”、“三菱”品牌计价;
3、开关、插座、灯具:按 “公牛” “欧普照明”、 “施耐德”、“雷士”、“特优仕”品牌计价;
4、二级配电箱元器件:按“施耐德”、“ABB”、“**之江”品牌计价。
5、电缆、电线:按“菊花”、“ **”、“ 远东”、“ 上上”品牌计价。
6、所有推荐的材料、设备品牌按中档考虑。
现更正为:
1、卫生器具:建议按“箭牌、“惠达”、“恒洁”、“吉事多”或其他同等档次的品牌计价;
2、空调:建议按“天加”、“格力”、“三菱”或其他同等档次的品牌计价;
3、开关、插座、灯具:建议按 “公牛” “欧普照明”、 “施耐德”、“雷士”、“特优仕” 或其他同等档次的品牌计价;
4、二级配电箱元器件:建议按“施耐德”、“ABB”、“**之江” 或其他同等档次的品牌计价。
5、电缆、电线:建议按“菊花”、“ **”、“ 远东”、“ 上上” 或其他同等档次的品牌计价。
6、以上所有推荐的材料、设备品牌供应商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也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以外的品牌,但所选品牌档次须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选择建议品牌以外的品牌,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等能够证明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的产品证明材料。
(2)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不变。
更正日期:2024-11-1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通知是磋商文件****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扬子中路235号
联系人:包雍涛
联系电话:177****2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三茅街道**路355号(金冠华庭一幢102室)
联系人:吴红霞
联系电话:137****8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红霞
电话:137****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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