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S500(鄂JA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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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S500(鄂JA9999) |
交通运输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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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6万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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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
网络竞价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3万元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受让方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支付到****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须同意****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提出: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按本次转让的车辆现状进行交易,车辆年检、交强险是否在有效期内,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验。车辆保险有效期到期的,如需续交保险才能过户的,在办理过户时,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2)本次转让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需在完成过户手续的当天内,完成车辆的交接工作。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如涉及违章记录或经济纠纷,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发生在车辆过户手续之后的,由受让方承担相关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 (3)受让方在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车辆的过户手续及车辆交接工作。车辆办理过户手续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完成过户手续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交易费用和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兴正评报字第123-1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交易所****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7、若意向受让方被转让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按照如下标准交纳产权交易费用至****交易所指定账户:(1)通过协议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额的0.85%支付;(2)通过竞价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额的2%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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