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批准(潭政综[2024]258号),******局(以下简称出让单位)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规定时间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出让单位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4年11月16日 8时0分0秒 至 2024年12月13日 16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2024年12月6日 8时30分0秒 至 2024年12月16日 16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6时0分0秒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它形式(如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申请人在提交注册信息资料前,须详细阅读《**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服务协议》、《**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须知》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和有关法律法规,熟知公告内容、挂牌时间、网上交易时间、网上交易宗地信息、交易条件、宗地交易须知、加价幅度等内容。竞买申请人注册信息提交后,视为对《网上交易规则》、《网上交易服务协议》、《网上交易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以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同意接受挂牌出让文件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网上注册提交竞买申请前向我局咨询。 2、申请人在网上注册申请竞买宗地时,自行在交易须知下载格式文书,按要求填写后(经申请人签字盖章)扫描上传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申请文件,同时将申请文件纸质材料(经申请人签字盖章)报****储备中心******局七楼),提交给挂牌人进行审核确认。扫描上传文件(经申请人签字盖章)有: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6:00时前(以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JY****015号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825万元,竞买人报名时须缴纳地块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加价幅度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以上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13日21:00时前确认其竞买人资格,并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发放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 申请人也可于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24年11月16日8:00时至2024年12月13日16:00时****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3、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时16:00时(须到账),报名竞买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时16:00时。申请人缴交竞买保证金后(须到账****银行缴款单。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 5、挂牌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总地价款,含收储或征地成本、政府收益、耕地占用税、挂牌费用。契税及其他办证费用由受让人按规定向各相关部门另行缴纳。 6、成交地价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地价款。 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挂牌成交价款的,从期满次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额的1‰滞纳金,滞纳日期超过6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出让人可解除出让合同并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缴纳地价款时请前往******储备中心财务室咨询具体事宜。 7、土地交付:自竞得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地价款后6个月内交付土地,若因竞得人未能如约缴纳出让金的,则交地时间按出让金缴清时间相应顺延。 8、动工及竣工期限:项目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9.地块特别约定: (1)出让人按公告期间的场地现状条件交付土地,竞得人若需根据开发意向对场地进行整理或实施土石方工程,应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竞得人在施工期间对地块进行围挡时须退让土地出让红线距离不小于1米以方便市政管网等接入。 (2)竞得人的所有地上地下工程建设(含边坡支护工程)必须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如本宗地地块涉及地下空间利用的,地下空间部分确权以规划部门确定的范围和标高为准,地下空间利用必须遵循规划部门的要求,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土地出让金已包含地下空间利用部分。 (3)按照《**省矿产**监督管理办法》《**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施工产生的砂石除自用(仅用于本项目场地平整回填、挡土墙及护坡砌筑工程等所需的砂石**)外仍有剩余的,****办事处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的处置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具体的处置工作,****财政国库。受让人应****办事处开展处置工作。 (4)本宗地仅用于建设批发市场及配套,不得建设成套住宅等非商业用途的用房。同时,为确保项目后续经营,该地块内所建设的经营性用房由竞得人自持且在项目竣工之日(以竣工备案表时间为准)起5年之内不得对外销售,包括整体销售及分割销售。5年期满之后,竞得人可依法自行处置该地块内的经营性用房。 (5)因本宗地周边临近居民区,且周边项目开挖后地质条件为流沙等,不适宜做地下室,项目的停车配建须结合周边路网及绿化等进行合理安排,具体****办事处同意后方可实施。 (6)其余有关公共配建等要求,由竞得人根据规划要求文件,详询有关部门办理。 10、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中本项目“宗地信息-查看宗地相关文件”页面)。 11、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1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0599-****087、0599-****019 联系人: 沈先生、吴先生 ****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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