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台二电二期扩建工程码头配套工程施工
澄清文件(一)
各投标人:
现在对浙能台二电二期扩建工程码头配套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
1、合同条款附件五要求:提供打桩船所有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需要提供打桩船、搅拌船、起重船、拖轮等船舶的所有权证书或者租赁意向书,以上两处要求不一致按哪个执行租赁合同是否应为租赁意向书。投标时提供还是签订合同时提供
回复: 投标时需要提供打桩船、搅拌船、起重船、拖轮等船舶的所有权证书或者租赁意向书。签订合同时提供打桩船所有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
2、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桩基工程:投标人如果具备商品桩制作能力的,应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桩材生产能力与安排能够满足本工程要求;如果投标人采用外购成品桩的,应提供供货意向书;投标人应承诺桩材供应能够满足本工程的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或意向书和承诺书投标时提供还是签订合同时提供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在投标时提供。
3、清单中未考虑临时用地费用,场地是否业主提供,场地多大面积在哪里
回复:已在103-2“临时用地”子目中考虑,一次性包干。业主不提供,请施工单位根据项目规模及实际情况,自行调查。
4、为更准确的编制投标报价文件,可否提供excel版本的工程量清单
回复:可提供,详见附件。
5、1300章安装工程和1400章房建工程的安全生产费是否在水工清单100章中统一计取,不单独计取
回复:1300章安装工程和1400章房建工程的安全生产费已在水工清单100章中统一计取,不单独计取。
6、本项目为原有码头扩建工程,施工内容为纯水上施工,不涉及陆域范围,招标文件要求的临时道路是否必须如必须建设,请明确具体位置、走向。
回复:请投标单位根据项目规模及实际情况,自行调查。如需设置临时道路,其修建、养护与拆除费用在103-1-a子目中综合考虑,一次性包干。
7、请明确临时工程中要求拟建临时码头的具体位置。
回复:请投标单位根据项目规模及实际情况,自行调查。如需设置临时码头,其修建、养护与拆除费用在103-1-b子目中综合考虑,一次性包干。
8、招标文件要求本工程水工部分采用自拌砼施工考虑,本项目后方陆域施工用地紧张,****搅拌站建设要求,且**健跳及周边地区建有多家满足生产要求、资质的商混站,是否可采购满足要求的商品砼用于本项目水工结构施工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即删除工程量清单说明第18条第(二)款第2点“本工程水工部分按采用自拌砼施工考虑”。请投标单位根据项目规模及实际情况,自行调查。
9、考虑本工程为原有码头的扩建工程,已建引桥及一期码头,是否可作为本标段施工临时通道,供砼罐车等车辆的通行
回复:本工程不考虑借用已建引桥及一期码头作为本标段施工临时通道,不供砼罐车等车辆通行。
10、请明确试桩工程要求实施4根试桩的位置。
回复:本工程无试桩。本工程试打桩桩基均采用工程桩,数量暂定4根,试打桩的位置后续由中标人和设计方共同商议确定。
11、招标文件中显示需建设临时道路:规模不小于长约500米*宽6米18cm厚C30水泥砼+20cm厚5%水泥碎石稳定层,请明确该临时道路具体位置。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该条款,即删除工程量清单说明第18条第(二)款第5点“有关临时工程的要求”的(1)临时道路:规模不小于长约500 米*宽6 米18cm 厚C30 水泥砼+20cm 厚5%水泥碎石稳定层;(2)临时码头:规模不小于200m2面积的海上临时靠泊钢结构码头一处;(3)临时栈桥:本项目不考虑。
请投标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调查。
12、本标段施工期间是否能利用引桥处综合码头。
回复:本标段施工期间不考虑利用已建引桥、一期码头、综合码头。
13、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二、技术规范”“4.5航标灯浮标”**数量为8座和“三、施工组织及接口”“2、施工组织”第11条描述**10座航标浮灯。同时工程量清单中(**航标灯浮标为8座)与设计图纸(总平面布置图(TDEQSG-ZT-07)显示航标灯浮标为10座)也不相同,航标灯浮标数量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清单数量为准,即**航标灯浮标8座。
14、工程量清单618-4项目特征描述航标灯浮标,具体详见设计图,但未在招标文件中找到,能否提供相关设计图。
回复:不提供,待航标专项设计完成后提供。
15、本工程组合桩沉桩需进行试桩,试桩的组合桩本体制作、沉桩施工、沉桩检测等是否不包括在本次招标内,试桩工期是否不包括在本次招标工期内。
回复:本工程的试打桩为工程桩,其制作、施工、检测等一切费用已含在相关子目中。试打桩工期包括在本次招标工期内。
16、工程量清单未列试桩检测的检测项目,检测项目是否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试打桩检测项目已含在516-3子目中。
17、车挡、顶升座、防滑锚碇、防风系缆座安装未在清单中单独列项,请问是否为漏项。
回复:本工程仅考虑上述构件的预埋件。车挡、顶升座、防滑锚碇、防风系缆座安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18、评标办法2.2.4(1)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的业绩:2019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每完成过一个**5万吨级及以上的沿海高桩梁板式码头工程施工得1分,最高2分。由于此处容易引起歧义,且根据**交通公开信息显示,在满足3万吨级码头资格要求基础上,再具备2个5万吨级码头加分业绩的施工单位,**范围内不少于6家,满足招标人择优选择综合实力较优的施工单位要求。 请明确此处是否为除满足资格审查业绩外,2019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每完成过一个**5万吨级及以上的沿海高桩梁板式码头工程施工得1分,最高2分。
回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资格审查业绩可作为评分因素。
19、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说明第4条条款内容更改为:4.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综合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劳务、材料、机械、质检(包括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除外)、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
20、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删除第700章、第1000章内容;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删除序号7、8条内容,调整如下:
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工程名称:浙能台二电二期扩建工程项目配套码头工程 标段:
序 号 | 章 次 | 章 名 称 | 金额(元) |
1 | 100 | 总则 | |
2 | 200 | 土石方及填筑工程 | |
3 | 300 | 钢筋及预应力钢筋工程 | |
4 | 400 | 混凝土工程 | |
5 | 500 | 桩基工程 | |
6 | 600 | 附属设施安装工程 | |
7 | 1300 | 附属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 |
8 | 1400 | 配套房屋建筑工程 | |
9 | 第100章至第1400章清单合计 | ||
10 | 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暂估价合计 | ||
11 | 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11)=(9)-(10) | ||
12 | 计日工合计 | ||
13 |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13)=(11)×3% | ||
14 | 投标报价(14)=(9)+(12)+(13) |
工程量清单以最新发布的PDF版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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