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本级中心】随州擂鼓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服务(HBSU-202404FJ-003002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擂鼓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4-11-15 22:0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擂鼓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擂鼓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委员会关于擂鼓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一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随发改审批服务〔202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兜底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市擂鼓墩大道44号 建设规模:1.改扩建曾侯乙墓遗址保护棚(曾侯乙墓遗址展示馆)7350平方米、**曾随文化展示厅(《华夏正音--古曾国青铜编钟专题展》)3150平方米、**礼乐文化展示厅(《钟磬和鸣中国乐器展》)8400平方米;2.****中心4200平方米:3.****工作站5250平方米;4.遗址展示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三处封土)28933.97平方米;5.遗址公园内部分基础设施,****分站(两处)2100平方米、停车场停车位688个园内道路63674.41平方米(长度约11.35公里,其中主要参观步道9.66公里,木栈道1.69公里)以及必要的电力电信和给水排水等基础设施。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擂鼓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景观、消防、安防、暖通、弱电等专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方案深化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通过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文物局的审批、设计变更、配合完成资料存档备案、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服务配合工作等。配合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施工图审合格后按照发包人需求提供项目沙盘模型一套。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19。其中: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结束,并同时满足以下节点工期:1、方案深化设计文件在合同签订,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完整的设计基础资料后90天内提供;2、扩初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方案****文物局批复后90天内提供。 | ||||||||||||||||||||||||||||||||||||||||
2.3其他:建筑安装工程费:26498.11万元。 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调整建设规模及设计范围。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3)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往前5年)至少承担过①+②类似业绩,①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若采用招标方式发包)和合同协议书,合同不能体现相关规模的,提供批复或设计图纸等相关证明材料);②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文****文物局指定的重要文物的(工程设计类项目或保护展示设计或环境整治工程或建筑景观提升工程)设计业绩(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若采用招标方式发包)和合同协议书,合同不能体现相关规模的,提供批复或设计图纸等相关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20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6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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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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