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组绝缘漆、扶梯配件、大机耐高温陶瓷挡火帘等段管物资集中采购(宁物段采[2024]17号)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动车组绝缘漆、扶梯配件、大机耐高温陶瓷挡火帘等段管物资集中采购(宁物段采[2024]17号)采购人为**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动车组绝缘漆、扶梯配件、大机耐高温陶瓷挡火帘等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或其代理的制造商及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供应商所****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在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采购人相应处理的,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集团最新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为C级、D级的供应商参加。
3.满足《宁物段采〔2024〕17号谈判物资明细表》中的专业资质要求。
4.供应商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 18:30至2024年11月21日 09:30(**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 09:3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 ****市**区佛子岭路21号
邮 编: 530001
联 系 人:凌工
电 话: 0771-****569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佛子岭路21****酒店****招投标交易大厅405室
邮 编: 530001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 0771-****079
传 真: 0771-****079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本项目属于企业采购,依据****物资采购相关规定,实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如下。
8.1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8.2报价截止时间:
8.2.1一次报价邮箱:(****@163.com)
邮件名称格式请严格按照:“公司名称”+“采购编号”+“(一次报价)”,请务必发送至指定邮箱!否则可认定为无效邮件! 一次报价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9:30止(晚于报价时间发送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8.2.2二次报价邮箱:(****@163.com)
邮件名称格式请严格按照:“公司名称”+“采购编号”+“(二次报价)”,请务必发送至指定邮箱!否则可认定为无效邮件! 二次报价时间:2024年11月21日9:40至10:10止(早于或晚于报价时间发送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8.2.3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邮件或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可视为报价无效。
8.2.4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参与了一次报价的,方可参与二次报价,否则二次报价无效。
8.2.4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参与了二次报价的,以二次报价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二次报价的以一次报价为准。两次报价所参与的包件必须一致。
8.2.5报价方式:依据采购文件,参与供应商对包件内物资逐项进行报价,并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单(报价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相关资质材料及合同签订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8.3交货时间: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无法满足该供货时间的请备注实际供货时间,未按供货时间供货的按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8.4卖方因非不可抗力逾期供货,影响买方生产的(以书面材料反馈为准),每逾期交货一周,按迟交物资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可在未支付料款中直接扣除。
8.5其他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8.6联系电话:0771-****079 林工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