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园西路242号
招租公告
根据《**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的总体要求,****公司空置房产进行公开竞价招租。我公司保证所提供房产招租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招租方及招租标的
(一)招租方:****
(二)招租资产简介
本次拟出租的房产位于****区**园西路242号,房屋所有权人为****,建筑面积2636.3㎡,拟将房屋整体租赁,招租对象为单一承租方,房屋以现状交接(详见附件1-1)。
二、招租期限及租金底价
招租期限为最高不超过5年(含)(具体租赁期限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无装修优惠期。招租起始价为18元/㎡/月,第一年租金按照中选价格缴纳,每两年递增5%。履约保证金为首年度3个月租金。
三、房屋用途
该房产用于办公和培训(禁止用于研发、生产、印刷、油漆、喷涂、化工材料、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大型餐饮、酒店、住宿、KTV、高噪音、粉尘、屠宰、制革、饲料加工、食品发酵、有毒有害等各类制造型业态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业态及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未获批的业态)。****政府职能部门报批或报备,同步报业主单位备案。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及**市的相关规定,根据所属房产设定用途使用并遵守相关物业管理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租赁合同履约的,违约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租方所造成的损失。相关业态及执行标准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意向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境内外机构(包含不限于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社会团体等)、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公开招租竞价。
(一)意向承租方为机构
1.需具有良好的主体资信,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租赁案件纠纷;
2.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付款方式
首年每季度付一次,从第二年开始每半年付一次,具体付款详情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9:00起至2024年11月22日下午17:00时止。
开启竞价文件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上午10:00。
七、承租方确认方式
本次房产承租方的确定,采取资格审查,有效最高报价者中选(密封一次报价)的方式确定。
(一)公告截止前意向承租方均可前往**区智星二路99号314B办公室咨询和申请。申请人为机构的,必须携带机构有效主体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企业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均应加盖机构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经资格审查合格,意向承租方将竞价资料密封并在公告截止日前送至**区智星二路99号2栋314B室。
竞价资料内容包括:
1.意向承租方为机构的(均需加盖公章)
(1)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其他社会团体的有效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租赁案件纠纷承诺书;
(5)机构征信报告;
(6)报价函(附竞价表);
(7)经营管理方案(包括设施建设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安全管理、日常管理制度、有关实际情况分析处理办法)。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均需承租方签字并摁手印)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2)意向承租方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信用信息概要或个人信用报告;
(4)报价函(附竞价表);
(5)经营管理方案(包括设施建设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安全管理、日常管理制度、有关实际情况分析处理办法)。
(三)公告期截止后,在招租方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依据出价最高者得的原则,公开开启竞价文件并确定承租方。最高报价相同的,则以最高报价为底价,由最高报价者进行新一轮竞价,直至竞出最高价。
(四)经一次公开征集如只产生一家意向承租方时,在报价不低于挂牌起始价的前提下,即可成交。
(五)中选方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超过15个工作日,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
八、保证金及房屋租金
(一)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应于前述公告期内,向我公司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42360.20元(大写人民币:拾肆万贰仟叁佰陆拾元贰角)。
账户名:****
开户行:****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1000 0900 0328 6075
未中选的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开启竞价文件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中选的意向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选价高于招租起始价,则由中选方于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若中选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规定或未在约定的时间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应承担以下责任:
(1)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取消竞得资格;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二)房屋租金
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将首期房屋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其余租金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按期支付给招租方。
九、联系方式
电 话:183****9884(王老师)
地 址:**市**区智星二路99号314室。
附件:1.房屋详情表
2.报价函(附竞价表)
3.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5.《房屋租赁合同》
********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1-1
房屋详情表
地址 | 结构 | 所在层数 | 面积 (m2) | 设定 用途 | 招租起始价 (元/m2.月) | 租金递增幅度 | 首年度起始月租金(元/m2.月) | 装修优惠期 | |
**区**园西路242号 | 砖混 | 1栋楼,共4层 | 2636.3 | 办公和培训 | 18 | 每两年递增5% | 47453.4 | 无 |
附件1-2
报价函
****:
****公司对外发布的(标的资产地址/名称)招租公告,****公司进行公开竞价,报价金额为 元/㎡/月(附竞价表)。
此函。
承租方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竞价表
报名人 | (自然人填写姓名、身份证信息,企业填写营业执照信息) |
承租房屋/房屋用途 | (填写拟经营业态,例如轻餐、超市、XX销售等) |
租金报价 | (填写愿意支付的租金价格,单位:XX元/平方米/月) |
备注 |
附件1-3
承诺函(法人、非法人组织适用)
致:****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名称】现郑重承诺具备下列规定的条件:
(1)已经经过依法登记;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近3年没有发生租赁案件纠纷等不良行为记录;
(6)法定代表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承诺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承诺书(自然人适用)
致:****
我本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特此承诺!
自然人签名:
日 期:
附件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人适用)
致:****
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资产所在位置)的招租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注:
(1)法定代表人不参与谈判而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适用。
(2)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1-5
合同编号:
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意见书编号:(2023)****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基础上,双方就租赁房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本合同签订的前提和背景包括:
1.乙方自愿承租该房屋,且乙方对房屋及设施进行了实地考察,对租赁房屋和设施、设备、房屋产权、性质和权属情况、配套物业服务和相应费用以及公共部分(市政、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等)现状等情况都予以充分了解并认可。
2.甲乙双方按租赁房屋的现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第一条 租赁房屋情况及用途
1.1租赁房屋坐落于: 。
1.2租赁房屋面积: 平方米,房屋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租赁房屋情况表》。
1.3租赁房屋禁止用于:易燃易爆危险作业、有毒有害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业态。
1.4 租赁房屋所有权情况 。
1.5 乙方承诺:
1.5.1 乙方自行办理合法的经营手续,否则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5.2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房屋,乙方租赁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于 。如乙方需要更改经营业态或租赁用途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缴纳的全部房屋租赁保证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时乙方还应按照第9.1条承担违约责任。
1.5.3乙方向甲方承诺,遵守国家和甲方有关房屋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租赁期限为 □月/□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房屋首次租赁的装修期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 年 月 日起计租。装修期内,不执行本合同第三条3.1.1约定租金标准,乙方仅需向甲方支付装修期优惠租金 元/月,同时应按照实际使用的水、电、气、物管等配套设施承担相应费用。
2.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期满前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于期满日前60个日历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若甲方同意续租的,届时由双方就租金标准、期限等合同条件进行协商,并另行签订合同;若乙方未按照上述期限提出续租申请,或双方不能就续租条件达成一致的,则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即行终止,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返还手续。
第三条 房屋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
3.1 房屋租金(含税)
3.1.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第一年租金单价为人民币 元/㎡/月;房屋租金自第 年起递增 %,且从第 年开始,房屋租金每 年递增 %。
3.1.2租赁期内乙方应付租金(含税)共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元(大写: ),税率:%。具体各年租金请见附件2《各年度租金明细》。
3.1.3上述租金已包含增值税,甲方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各项其他作为出租方或产权人应缴纳的税费。甲方为乙方开具合法有效、****总局关于发票管理相关规定要求的等额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税率按照国家届时有关规定执行。
3.1.4开具发票的方式和时间为 (①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十五个工作日内;②甲方与乙方核实数额后,先行开票)
3.2 支付期限
3.2.1 从计租日起,乙方每 □月/□季/□年支付一次房屋租金。
3.2.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向甲方付清首期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人民币 元(大写: )。以后的每期租金,乙方应在上个周期到期日的15个日历天前,支付下一租期的全部租金。
3.3 支付方式
3.3.1 甲乙双方约定,按照“先付租金、后用房屋”的原则,乙方以转账方式将房屋租金按期足额****银行账户(详见本合同第十七条)。
第四条 保证金和因租赁房屋产生的其他费用
4.1 房屋租赁保证金及保证金支付,按第 条执行:
4.1.1新缴纳保证金: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缴纳房屋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乙方履行本租赁合同的保证。甲方收到乙方缴纳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4.1.2 增加缴纳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房屋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乙方履行本租赁合同的保证。其中,因乙方属于续租房屋,上一期《房屋租赁合同》已向甲方缴纳的房屋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经双方协商一致,无需退还,自动转为本合同房屋租赁保证金,已开具的收款凭证仍然有效。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补缴房屋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收到乙方补缴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补缴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4.2 当乙方有如下行为时,甲方有权自行在房屋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及因此行为产生的违约金等,乙方有义务在扣除后及时补足房屋租赁保证金。若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全部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催告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及时补足剩余费用,并重新补充充足房屋租赁保证金:
4.2.1乙方欠付租金时;
4.2.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支付违约金时;
4.2.3乙方欠付水、电、气、物管费等费用时;
4.2.4乙方违反本合同1.5.2条,擅自改变经营用途。
4.3 当乙方有如下行为时,甲方有权扣收乙方缴纳的全部房屋租赁保证金。同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10个工作日内将房屋租赁保证金补充充足:
4.3.1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提前退租的,或乙方无约定事由、无法定事由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9.2条协商达成一致解除合同的情形除外);
4.3.2 租赁合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给第三人的;
4.3.3 乙方出现第4.5条、第5.4条情形的。
4.4 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解除及终止时,甲方收取的保证金除用以抵扣上述约定中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或按约定不予退还外,剩余部分于双方结清全部费用、房屋返还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
4.5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第三方投诉或行政处罚的,乙方应在7个日历天内处理、解决,如乙方处理不妥或丧失处理能力情形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由此导致甲方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包括并不限于合理的赔偿金、鉴定费、差旅费、律师服务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4.6 因租赁房屋产生的其他费用
4.6.1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应当与服务于该租****公司签订相关物业服务合同,****公司要求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代收代缴的各项费用。
4.6.2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停车等有关的各项配套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拖欠缴费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6.3 房屋配套设施中主供水管道、电力等如需增容的,或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等如需增项的,由乙方根据使用需求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4.6.4 因本合同房屋租赁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费用,本合同未明确由甲方承担的,均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房屋使用和维修
5.1 租赁期间,房屋的户内使用权归乙方,不包括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汽车车位)等。乙方对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若有使用需求,由双方另行商定。
5.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及时维修并承担其维修费用。
5.3 装修改造事宜
5.3.1乙方在改造和装修房屋前,有关改造和装修事宜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和程序向相关部门报批后方可组织实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乙方需增加用电负荷、用水容量,须取得供电、供水部门的审批同意后,并向甲方备案,乙方按批准后的方案改造并承担全部改造费用。未经许可,擅自破坏房屋结构、改变装修和改造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5.3.2乙方需将改建及装修的全套资料报甲方备案(甲方的备案及许可不视为免除或减轻乙方应当承担的合同及法律义务)。
5.3.3房屋装修及改造期间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5.3.4乙方必****公司制定的有关装修规定和标准,****公司签署装修管理协议及按照物业标准缴纳装修管理费等。乙方保证上述行为不影响其他承租方的正常经营活动,若因此造成了其他承租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4 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包括甲方提供的各种线路、管道、设施、装置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并在最短时间内修复;若该房屋的损坏或故障直接影响到乙方的运营,且甲方未按本条款约定履行通知维修义务的,乙方可视实际需要在发出通知24小时(未影响到乙方运营的除外)后自行维修。情况紧急的可先采取补救措施,以免损失扩大,但应事先向甲方通报情况。双方确认,经乙方装修和改扩建的线路、管道、设施、装置等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因乙方装修和改扩建后增加的负荷、容量或者因乙方自有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甲方原有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的,应由乙方负责甲方原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并承担费用,或者由甲方进行维修并由甲方直接在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5.5如果甲方主动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甲方应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应在乙方确认的合适时间内进行维修,以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尽量少受影响或干扰。
5.6如果该房屋里由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因自身质量问题需要紧急维修,则乙方有权先自行维修但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承担紧急维修情况下的合理维修费用(需要乙方提供维修合同、支付凭证等资料)。紧急维修包括:非乙方装修改造的主供水管道爆管、主下水管道堵塞和主供电线路故障。
5.7该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达到合理使用年限或因质量问题实际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确认无异议后的合理期限内,甲方应予以更换、维修并承担更换或维修的费用,满足乙方的正常使用需求。
5.8按消防部门规定应该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配备并承担费用,甲方有权监督并提出意见。
5.9乙方对租赁房屋装修及改建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亦不得向甲方就此主张任何赔偿。乙方或其委托第三方擅自破坏房屋结构、改变装修和改造或对房屋造成损害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5.10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不得对周围居民、相邻业主造成影响,否则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乙方(含乙方人员 )对其履行本协议的过程及结果造成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声誉、环境等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人身、财产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导致甲方受到责任追究的,乙方应当对甲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11乙方租赁房屋过程中,因升级改造、行业要求、经营需要等情况需要对房屋进行安全质量方面鉴定或评估的,由乙方负责组织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5.12本合同所述损失包含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及为降低损失、挽回损失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保险费、差旅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评估拍卖费等。
第六条 房屋移交和返还
6.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前办理房屋移交手续,将房屋移交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租赁房屋以现状移交,一旦手续办理完毕,视为乙方完全接受租赁房屋现状且无任何异议,附件3移交手续(移交清单等)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6.2乙方应在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之日£前£后 日内,与甲方办理《房屋返还移交单》(附件4)。
6.3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房屋内乙方所有的能够移动的设施设备及财物应于返还房屋时搬出或处置,并腾退房屋;如乙方逾期办理房屋返还移交手续或逾期腾退房屋,视为乙方放弃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及财物,甲方可任意处置,且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房屋日租金的双倍向甲方支付租赁房屋逾期占用费。
6.4 乙方投资的入土入墙部分的装修(包括空调管道、消防管道、照明线路、通讯线路、音响视讯线路等)和属****装饰部分,以及经乙方改造或更新后不能移动的市政配套设施设备均完整无偿归甲方所有。除甲方通知乙方拆除、清运外,乙方不得损坏、拆毁和移走,同时需向甲方移交相关的改建工程资料,如甲方需办理过户手续,乙方应予以协助。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当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将该房屋交还甲方。若甲方不接受乙方前述装修装饰物的,乙方应在腾退房屋当日将房屋恢复原状,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6.5 如乙方逾期办理房屋返还移交手续或逾期腾退房屋,视为乙方放弃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及财物的所有权,甲方可任意处置,若因处置发生的保管费、人工费等费用由乙方赔偿甲方,且每逾期腾退一日,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房屋租金的双倍向甲方支付租赁房屋逾期占用费。同时甲方有权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逾期未办理腾退房屋和房屋返还手续,自乙方租赁期限届满或者合同解除/终止后第7个日历天起,甲方即有权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直接收回房屋自用或转作他用,甲方收回房屋发生的一切费用(人工费等)由乙方承担,收回房屋由此导致乙方损失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进行赔偿。
6.6 乙方应在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后10个日历天内将使用租赁房屋地址进行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的地址进行变更,****学校、药品、医疗机构、娱乐场所、餐饮等,合同解除或终止,必须办理行政许可注销。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500元/天的标准支付地址使用费用,直至乙方按照本条约定完成地址变更及行政许可注销事宜。
第七条 转租、分租、转借、转让
7.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进行转租、分租转借、转让。
7.2 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房屋,应提前30个日历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10个日历天内不予书面回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时,乙方知晓甲方作为国有企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的内外部决策流程,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履行国资监管对出售资产的相关规定,并在完善相关流程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并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流程及手续,若乙方拒不配合的,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抵押本房屋或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上级指令该房屋由第三方承接的,应提前书面告知乙方,乙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及索赔。
第八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8.1 甲方权利与义务
8.1.1 按照合同约定移交房屋,保障乙**常租赁使用房屋的权利。
8.1.2 按合同约定维修房屋。
8.1.3 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及时向乙方开具发票。
8.2 乙方权利与义务
8.2.1 乙方应自行办理合法的经营手续,否则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8.2.2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甲方有关房屋使用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乙方违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8.2.3 乙方不得在室内外违章搭建,不得堆放超过房屋荷载的重物或存在任何安全隐患的危险物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乙方应无条件恢复房屋原状,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8.2.4 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财产物品,若发生盗失损坏,乙方全额赔偿。
8.2.5 乙方在房屋租赁期间,应按照消防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履行下列义务:
8.2.5.1 应在本单位内部制定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和消防应急方案。乙方应将上述制度和应急预案报甲方备案,同时向甲方提供紧急联系人及电话,以备发生紧急情况下使用。承租人为自然人的,承租人本人为消防责任人和紧急联系人,并向甲方留存联系电话;
8.2.5.2 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严格遵守消防规定,同时必须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无损以及消防控制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房屋消防安全。涉及消防安全的内部装饰装修或者用途变更、消防设施变更和改造,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并向当地**消防机构申报,经审核和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8.2.5.3 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等消防事故,概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8.2.5.4 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8.2.6 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涉及到的房屋内外清洁、消防设施维护、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门前五包等管理事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承担全部责任;
8.2.7 乙方严禁超负荷用电,否则发生的事故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8.2.8 乙方应做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的保管和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生相关事故所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及刑事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9.1甲方单方解除合同
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即解除。乙方应按照当年年租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9.1.1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9.1.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租、转借房屋的;
9.1.3逾期支付/补足房屋租金、水电气费用、应承担的违约金、租赁保证金及按照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10个日历天以上的;
9.1.4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纪活动的;
9.1.5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9.1.6乙方存在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形,经甲方发出限期改正催告后仍未改正的;
9.1.7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或根本违约行为。
9.2 协商达成一致解除合同,同时签订租赁合同解除协议。
9.3 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无合同约定的正当理由擅自提前退租的,乙方应按当年年租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按第9.4条返还装修期补偿金损失。
9.4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终止合同
租赁期内,如因不可抗力、拆迁、征收、城市规划造成房屋损毁不能使用的,如政策对房屋有改建、装修等赔偿,甲方应协助乙方争取乙方投入装修改造部分的赔偿,如政策对房屋无改建、装修等赔偿,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政府原因(甲方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收回房屋或另作他用等造成乙方无法继续使用房屋的,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就乙方改建、装修、搬迁等损失**协商解决。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按实际租用期限结清所有费用并返还房屋,甲方应于收回房屋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0.1本合同所涉及的一切内容属于商业秘密,各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外泄露相关情况,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赔偿责任。
10.2 在经营期内,乙方应遵守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城市公共活动、消费者投诉、促销活动、相邻关系、车辆停放、广告、公共场地和水电气使用等方面的统一协调和管理。
10.3合同期内,乙方使用的广告设施和经营场地的安全、治安、防火、防盗等工作由乙方负责,并出具《消防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作为本合同附件5,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乙方原因发生事故,给甲方及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4在商铺租赁期间,若因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原因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10.5乙方安装广告、店招、室内空调系统等应确保稳固,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空调系统还应当做好排水工作和主机噪音控制。如需行政审批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0.6乙方在不得改动、****商铺主体、自动消防喷淋、报警设备、各种感应设备、弱电系统和水电气管线前提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统一模式,对该商铺室内及店面、店招等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队伍需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商铺装修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甲方统一要求,因装修材料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事故造成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若本合同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并于本合同签署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流行性传染病防控、高温限电管控、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等)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应予中止。
11.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对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个日历天(含该日)内以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将有关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提供给对方。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可能及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不可抗力事件对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影响。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或其影响终止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与对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如拖欠租金超过30个日历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12.1.1 乙方每逾期一日,须按合同期内全额租金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1.2 乙方累计逾期达30个日历天以上未交租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立即收回房屋,乙方除应向甲方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本合同9.1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2.1.3装修期是基于双方建立长期**关系而给予乙方的租金优惠期,若因乙方中途退租、违约或解除合同等情况导致实际租赁时间短于合同约定租赁期间,即视为乙方放弃装修期租金优惠。乙方需于上述情况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足装修期的租金。即,乙方应向甲方补足的租金=按本合同3.1.1条租金标准*装修期-乙方已支付的装修期优惠租金。
12.2 甲方违约责任
12.2.1甲方如未按时交付房屋,经乙方催告后30个工作日内仍未交付的,乙方选择不解除合同时,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2.2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维修费用,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造成乙方停业的,甲方免收停业期间的租金。
12.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违约的,乙方除应当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当另行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起诉、被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等,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前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应对被起诉、被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支出的费用以及遭受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前述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实现债权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13.1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租赁房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送达
14.1 双方确认送达地址为
14.1.1甲方送达地址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14.1.2乙方送达地址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14.2 甲乙双方均应保证其送达地址、联系电话的真实、准确,如有变动应于变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合同确认的地址即为有效送达地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尾部约定的地址(住所)或联系方式为送达地址,其适用范围包括各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送达,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上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14.3 就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要求,其中传真、电子邮件等一经发出即视为已送达;邮政信函于投寄之日起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若派人专程送达,则签收日视为送达,受送达方拒收的,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亦视为送达。
14.4 双方确认如需邮寄送达的,选择中国邮政的EMS为唯一的文件传递方式。
第十五条 补充约定
15.1 甲乙双方就该房屋另行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作为本合同附件5。
15.2 由甲方出具并由乙方盖章的《廉洁承诺告知函》作为本合同附件6。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
16.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自然人签字并捺印后生效。如各方签章时间不一致的,以合同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为生效时间。
16.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附项
17.1 ****银行账户如下:
账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17.2 乙方开票信息如下:
名称:
税号: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第十八条 特别约定(若本特别约定与本合同其他约定不一致时,以本特别约定为准): 。
附件1:租赁房屋情况表
附件2:各年度租金明细
附件3:房屋移交清单
附件4:房屋返还移交单
附件5:消防安全责任书
附件6:安全责任协议
附件7:廉洁承诺告知函
(此页为签章页)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或自然人签字捺印):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章): 授权代理人(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租赁房屋情况表》
序号 | 房屋地址 | 面积(㎡)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合计 |
附件2:《各年度租金明细》
序号 | 年度 | 出租面积(㎡) | 租金标准 (元/月/㎡) | 递增率 | 年租金 (含税、元) | 年租金 (不含税、元) | 税率(%)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合 计 |
附件3:房屋移交清单
房屋移交清单
一、移交房屋位置:
二、移交房屋装修状况:
三、房屋移交时各项表数额:
电表 | 水表 | 燃气表 |
四、房屋移交时室内设施设备情况
名称 | 数量 | 名称 | 数量 |
五、房屋移交时配套设施情况:
房屋配套设施中主供水管道( mm)、电 ( KVA 台变压器) (必填)。
六、其他需说明情况
在房屋移交时,甲方已经结清房屋移交日之前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如有),乙方对此予以确认。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房屋移交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房屋返还移交单
房屋返还移交清单
一、移交房屋位置:
二、房屋建筑面积:
三、移交房屋装修状况(是否有损坏):
四、房屋移交时各项表数额:
电表 | 水表 | 燃气表 |
五、房屋移交时室内设施设备及其他物品情况
名称 | 数量 | 名称 | 数量 |
六、其他需说明情况
。
七、水电气等缴费凭证
请租赁方提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房屋返还移交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
消防安全责任书
出租方: (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称乙方)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乙方承租的位于 房屋及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市消防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乙方责任。具体约定如下:
一、乙方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消防演习。定期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设施管理、操作、值班人员等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二、乙方应在本单位或承租房屋内制定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应急方案,确保火灾发生时能积极应对。乙方应将上述制度和应急预案报甲方备案,同时向甲方提供紧急联系人及电话,以备发生紧急情况下使用。承租人为自然人的,承租人本人为消防责任人和紧急联系人,并向甲方留存联系电话。
三、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切合自身使用需要,配置、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并保障其在日常使用中正常运行和完好有效;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重点部位派专人进行管理。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内部装饰装修或者用途变更、消防设施变更和改造,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并向当地**消防机构申报,经审核和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五、确保使用的电力、用水、用气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规范或标准,其负荷在安全范围之内;若乙方需增加用电负荷、用水、用气容量,须取得供电、供水、供气部门的审批同意后,并报甲方备案,由乙方负责按批准后的方案改造并承担全部改造费用。
六、乙方应每季度组织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七、乙方应合法使用承租房屋,并不得在承租房内和该房屋公共部位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八、乙方应保护好房屋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协助甲方保护好房屋公共部位的消防设备、设施,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九、严禁乙方超负荷用电,否则发生的事故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若因乙方(及其雇员)故意或过失酿成火灾事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发生火灾后应及时报警,组织人员疏散、开展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十一、本责任书未规定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规章的规定执行。
十二、此责任书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并签订,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十三、此责任书一式 份,甲方执份,乙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6
安全责任协议
甲方:
乙方: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持有资产或在管理资产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产生安全事故,维护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确保项目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市消防条例》的规定精神,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
二、甲方的责任
1.针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甲方积极协助解决。
2.甲方对乙方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导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责任和制度,并对乙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甲方有权界**全管理界面和责任,检查监督自有产权或租赁区域内乙方涉及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使用、管理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等情况。
4.在紧急情况下,如乙方人员不在现场,甲方可以在不事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采取必要措施进入乙方租赁区域处置情况,事后再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无需赔偿。
三、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当严格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服从甲方及物业管理单位在本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乙方作为资产的具体使用者承担并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权负责承担租赁区域内消防安全工作,签署并遵守《消防安全责任书》,负责自行根据房屋用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3.乙方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办理房屋装修、明火作业等活动的安全手续,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其消防措施的落实和执行。相关获批手续及许可由乙方取得后,报甲方备案。
4.乙方负责管理好承租区域内的专用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自行采购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按要求自行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甲方在乙方责任区内配置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由乙方负责监护,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损坏、遮挡、占用或随意移动位置或挪作他用。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在防火卷帘门下禁止放置任何物品,不得影响消防通道及防火卷帘门的功能及使用。
5.乙方依据法律法规成立承租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组织,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和演练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给甲方;每天开业前、后各检查一次责任区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6.乙方如需明火作业,必须报甲方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采取相应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因装修或动火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装修施工应遵守甲方或物业管理单位的装修管理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如消防)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实施。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乙方负责落实,甲方或物业管理单位有权监管。
8.乙方对消防设施的使用已通过消防主管部门同意,因管理不善和使用不当造成损失、损坏并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应当派员参加甲方或物业管理单位组织的公共消防安全活动(如有),积极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教育培训,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10.****停车场或规划的地面停车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品货品,人员和车辆、货物不得占用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不得遮挡消防标识。
11.乙方经营区内电器容量增容,需报甲方或物业管理单位同意后实施。
12.乙方承租单元包含厨房的,应按照厨房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厨房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营业前必须在厨房灶台、排油烟管道、排油烟罩部位配套安装厨房自动灭火装置;该装置须具有国家及行业认证标志,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施工;乙方须按照设备说明书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公司签订维保协议。乙方必须做好员工使用此类设备的培训工作。按照餐饮行业规范定期对灶台、排油烟系统进行清洗,其中重油烟餐饮商户每月不少于1次、轻油烟餐饮商户每2月不少于1次对排油烟系统进行清理。
13.乙方对承租区域内火源、电气、燃气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并经常维修、保养,防止浸湿电源插头,工作人员下班后必须断掉总电源。
14.乙方员工应当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灭火毯,熟练掌握电气火灾、油类火灾的灭火方法,对设施器材定期检查,发现失效及时进行更换。
15.乙方应当在每天开业前后,各检查一次责任区域落实安全措施情况,乙方在每日闭店时指定专人关闭水、电、气,每日必须严格遵守“三关一锁”的闭店操作规定,确保电断闸、水阀关闭、燃气阀门关闭、门窗关闭。
16.乙方应当遵守并履行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的物业使用人的其他责任。
17.因乙方违反本安全责任协议约定或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定的乙方任何责任义务,引起安全事故和火灾,或安装空调、广告牌,发生意外事故时,产生的任何甲方及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或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或乙方人员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18.乙方违反主合同、本安全责任协议相关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停业整改,就乙方拒不整改的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等措施。
19.乙方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乙方承租区域进行消防、结构或水、电、燃气等设备的安全检查。乙方应给予配合,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整改。逾期整改参考上述第18条约定处理。
四、其他事项
1.本安全责任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自然人需签字并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安全责任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安全责任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主合同有效期届满止。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自然人签字捺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