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人民政府批准(岚综管综[2024]71号),****合实验区自然**局(以下简称出让单位)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出让单位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10时0分0秒 至 2024年12月14日 10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2024年12月7日 10时0分0秒 至 2024年12月17日 10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4日 10时0分0秒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保证金及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20%设定,出让价款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定金可充抵成交土地价款,成交价款币种为人民币。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银行账户为: 1.户名全称:**** 开户银行:****公司**金井湾支行 账 号:432****54141 2.户名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自****分行 账 号:350********709123456 3.户名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自****分行 账 号:140********01089289 4.户名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账 号:100********0010002 5.户名全称:****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账 号:118********0122849 数字人民币钱包ID:011********30962 6.户名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合实验区支行 账 号:131********026582 (二)其他事项 1.出让地块按“净地”交地,标高按场地现状交付,在竞得人按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价款之日起15****中心交付。 2.****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新公司股权比例须在报名竞买申请书中予以明确,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公司注册登记并与出让人签订补充合同。 3.本次出让设有保留价。 4.开竣工约定:宗地项目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开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准,竣工以取得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5.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交土地出让价款或未按期开、竣工的,出让人将按照《****合实验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后监管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督促履约。 6.该地块建筑产权不可分割销售。 7.竞得人应严格执行《**省矿产**监督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26号)等相关要求,对建设项目场地内多于自用的砂石土自然**,应就近运输至指定堆场,交由区****公司依法依规公开有偿化处置。不得将砂石土**转包、作价给其他主体,不得私自对外销售获取非法营利。 8.竞得人须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超过约定时间10个工作日未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没收保证金,解除《成交确认书》。 9.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征地补偿费、地上物的拆**置费用,以及地段差价、“三金”(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及****政府的土地收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地块出让成交价款币种为人民币。 10.受让人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11.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