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盘州市分中心建设项目(传染病医院)
关于六盘****中心****中心****医院)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4-11-06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于2024年11月06日将六盘****中心****中心****医院)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06日-2024年11月1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369 传 真:0858-****369 通讯地址:**省**市**区****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项目名称:六盘****中心****中心****医院)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景****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项目,位于**省**市**市两河街道冯家庄村,****中心坐标:经度104°34′9.013″,纬度25°47′33.320″,建设单位为****,项目总用地面积92300m2,项目用地属于医疗卫生用地。本项****医院,配套建设地下室车库、行政办公楼(利用项目用地范围内****办事处卫生计生院(环评批复:盘环表审〔2016〕74号)门诊楼和住院楼进行改造)、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环保设施等。设门诊部、医技部、住院部等,共计床位288张,门诊流量预估200人/d。项目采用电脑洗相,不使用显影液、定影液等溶剂,项目不产生洗片废液。本项目不设锅炉。设有烘干房,采用电烘干机烘干。 本次环评不包括对放射医学诊断及治疗设备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放射医学诊断及治疗设备的环境影响建设单位需另行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评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有混凝土养护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等,经临时沉淀池(容积7.2m3)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抑尘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办事处卫生计生院建设的三级化粪池(容积30m3)处理用于灌溉。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为施工扬尘、装修废气、汽车尾气及燃油机械废气。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施工道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采用商业混凝土,****搅拌站;基础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运输,尽量采取遮盖等措施,防止沿途洒落,降低施工扬尘影响,确保施工场地PM10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标准;装修期间加强室内通风,降低装修废气影响;汽车尾气呈无组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确保施工场界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施工噪声为机械设备噪声、运输车辆交通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保持机械润滑;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基座;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闲置不用的设备立即关闭;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远离敏感点一侧;禁止在中午(12:00~14:00)进行高噪声作业、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公示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相关信息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确保场界外50m范围内噪声环境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为土石方、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生活垃圾。废****人民政府指定填埋场填埋;建筑垃圾能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填埋场处置;装修产生的废油漆桶、涂料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范围;项目临时占地均在项目施工红线内,待项目建设完成后,对施工期施工内的建筑物进行拆除;沿施工场地外建设截排水沟,防止雨季时大量雨水汇入施工场地内;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照绿化方案开展绿化。 (二)营运期 1.大气环境 项目****处理站废气、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煎药室煎药废气、实验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污染物经“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处理站周围绿化,确保无组织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医院应对医疗废物打包密封,低温暂存,定期清运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时间不超过2天,每天进行消毒处理;垃圾日清日运,派专人进行清扫,定期消毒,加强日常管理;医院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各区送风、排风系统分区设置,****医院建筑物内的气流流向,使清洁区空气流向半污染区再流向污染区,防止气流倒流,并通过高效过滤器、紫外杀毒灭菌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煎药室在煎药期间加强室内通风换气;项目实验均在通风橱内实验,通风橱为负压系统,实验室废气主要为微生物实验废气、理化实验废气、有机废气,实验室采取消毒灭菌措施,生物实验均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生物安全柜内安装有高效空气过滤器,生物实验室废气经处理后由专门的排气管道引至楼顶沿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理化实验室废气为酸雾、有机废气,酸雾和有机废气分别收集后进入“碱液净化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沿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实验室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DA002),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项目在住院部-1F柴油发电机房内设置2台1000kW/h备用柴油发电机,发电时产生的废气经专用排气管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小;项目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抽排风系统,换气频次为6次/h,换气排放口设置在绿化带内,排放口下风向无居民点,且排放高度高度绿化带2.5m;项目食堂设6个灶台,****医院职工、病人及病人家属,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沿专用油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标准要求。 2.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包括食堂含油废水)、住院病房废水、门(急)诊废水、手术室废水、洗衣房废水、化验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等。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进入市政雨水管道;项目医护人员200人,年工作365天,8小时工作制,3班制,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容积5m3)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总容积700m3),住院病房废水、门(急)诊废水、手术室废水、洗衣房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先进入预消毒池处理,化验室废水经化学消毒+酸碱中和预处理,上述污废水一并经院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规模:560m3/d,工艺:预消毒池(容积45m3)+三级化粪池(容积700m3)+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物接触氧化池+絮凝反应池+二沉池+二氧化氯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项目设置应急事故池(容积467m3)一座,容积满足《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急事故池容积不小于日排放量的100%”要求。用于事故废水排放收集暂存,正常情况下,事故应急池保持放空状态,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 本项目采用电脑洗相,不使用显影液、定影液等溶剂,项目不产生洗片废液。 3.声环境 噪声为设备噪声、交通噪声以及社会生活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保养,日常维修;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建筑基座或减震器,生产设备做好隔声、吸声措施;合理布置声源,对设备房采取封闭隔声措施,墙体采用吸声、消声材料;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控制车速,设置禁鸣标志;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院内设置警醒标志,禁止大声喧哗,确保医院内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周边声环境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别标准。 加强管理,以降低运营****医院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为医疗废物,药品包装物,栅渣,三级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紫外灯,中药残渣,废活性炭,职工、门诊病人、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面积200m2),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殡仪馆集中处置;栅渣、三级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经石灰消毒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废紫外线灯管单独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中药渣经密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区域分区防渗,柴油发电机房(柴油储罐区)、危废贮存点、医疗废物暂存间、应急事故池、污水收集管线、****处理站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宿舍楼、行政办公楼、医生办公室、食堂及道路为简单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外的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降低运营期对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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