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和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变更项目
****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变更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4-11-06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06日-2024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3672 传 真:0851-****3672 通讯地址:**市新蒲新****生态环境局 邮 编:563000
项目名称:****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变更项目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石合天****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处理后的废水经过紫外消毒处理后进入**池,最后排入浒洋河,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8918-2002)一级A标准。项目尾水正常排放时,浒洋河枯水期充分混合段污染物COD、NH3-N 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对浒洋河水质影响较小;事故排放时,尾水排放会导致排污口下游浒洋河污染物浓度增大,****管理部门应当严格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坚决杜绝枯水期发生尾水事故排放。必须严格控制尾水事故排放的发生,特别是要杜绝枯水期发生尾水事故排放。 本项目采用天然植物除臭液的措施对格栅池、A2O(好氧池)、二沉池、纤维滤布滤池等进行除臭,在进水预处理区、二级处理区分别各设置一套天然植物提取液除臭设施。恶臭污染物去除率约为50%,经治理后,NH3排放速率为0.348kg/h,排放量为0.696t/a,H2S排放速率为0.005kg/h,排放量为0.014t/a。外排臭气可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要求。 根据预测,项目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无超标现象,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剩余污泥暂存于厂区污泥库房,交由******公司处置,废弃紫外灯、废机油、实验室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一****填埋场填埋。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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