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8170.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园区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30.000≤ 并且 ≤7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主要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二类工业用地 | 8170.36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006 |
起始价: | 74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
备注: 一、宗地规划情况: 1、用地面积8170.36平方米,二类工业用地(100102)8170.36平方米(完全兼容一类工业用地以及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计算规划指标用地面积8170.36平方米,容积率≥0.8,30%≤建筑系数≤70%,建筑高度≤60m,绿地率≤20%。 2、本规划条件书确定的容积率,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应严****建设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的规定办理。 3、工业项目用地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包括办公楼、值班宿舍、职工食堂等)用地面积(包括其指标计算范围用地,下同)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工业项目用地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4%。当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7%,或其建筑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4%的部分,不能视为工业用途。 其他指标和要求按【吴自然资(规管)〔2024〕104号】文执行。二、本宗地设有底价。三、宗地现状:该地块权属清晰,达到“净地”出让条件,地块周边通水、通电、通路,宗地红线内土地已平整。 |
宗地编号: | CWGC****016 | 宗地总面积: | 8256.5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园区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30.000≤ 并且 ≤7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主要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二类工业用地 | 8256.54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4BA0020 |
起始价: | 8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
备注: 一、宗地规划情况: 1、用地面积8256.54平方米,二类工业用地(100102)8256.54平方米(完全兼容一类工业用地以及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计算规划指标用地面积8256.54平方米,容积率≥0.8,30%≤建筑系数≤70%,建筑高度≤60m,绿地率≤20%。 2、本规划条件书确定的容积率,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应严****建设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的规定办理。 3、工业项目用地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包括办公楼、值班宿舍、职工食堂等)用地面积(包括其指标计算范围用地,下同)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工业项目用地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4%。当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7%,或其建筑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4%的部分,不能视为工业用途。 其他指标和要求按【吴自然资(规管)〔2024〕104号】文执行。二、本宗地设有底价。三、宗地现状:该地块权属清晰,达到“净地”出让条件,地块周边通水、通电、通路,宗地红线内土地已平整。 |
宗地编号: | CWGC****008 | 宗地总面积: | 8379.6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园区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30.000≤ 并且 ≤7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主要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二类工业用地 | 8379.68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7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010 |
起始价: | 77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
备注: 一、宗地规划情况: 1、用地面积8379.68平方米,二类工业用地(100102)8379.68平方米(完全兼容一类工业用地以及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计算规划指标用地面积8379.68平方米,容积率≥0.8,30%≤建筑系数≤70%,建筑高度≤60m,绿地率≤20%。 2、本规划条件书确定的容积率,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应严****建设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的规定办理。 3、工业项目用地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包括办公楼、值班宿舍、职工食堂等)用地面积(包括其指标计算范围用地,下同)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工业项目用地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4%。当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7%,或其建筑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4%的部分,不能视为工业用途。 其他指标和要求按【吴自然资(规管)〔2024〕104号】文执行。二、本宗地设有底价。三、宗地现状:该地块权属清晰,达到“净地”出让条件,地块周边通水、通电、通路,宗地红线内土地已平整。 |
宗地编号: | CWGC****007 | 宗地总面积: | 9125.8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园区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30.000≤ 并且 ≤7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主要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二类工业用地 | 9125.81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4BA0021 |
起始价: | 88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
备注: 一、宗地规划情况: 1、用地面积9125.81平方米,二类工业用地(100102)9125.81平方米(完全兼容一类工业用地以及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计算规划指标用地面积9125.81平方米,容积率≥0.8,30%≤建筑系数≤70%,建筑高度≤60m,绿地率≤20%。 2、本规划条件书确定的容积率,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应严****建设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的规定办理。 3、工业项目用地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包括办公楼、值班宿舍、职工食堂等)用地面积(包括其指标计算范围用地,下同)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工业项目用地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4%。当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7%,或其建筑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4%的部分,不能视为工业用途。 其他指标和要求按【吴自然资(规管)〔2024〕104号】文执行。二、本宗地设有底价。三、宗地现状:该地块权属清晰,达到“净地”出让条件,地块周边通水、通电、通路,宗地红线内土地已平整。 |
宗地编号: | CWGC****017 | 宗地总面积: | 8867.8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园区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30.000≤ 并且 ≤7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主要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二类工业用地 | 8867.87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4BA0024 |
起始价: | 86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
备注: 一、宗地规划情况: 1、用地面积8867.87平方米,二类工业用地(100102)8867.87平方米(完全兼容一类工业用地以及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计算规划指标用地面积8867.87平方米,容积率≥0.8,30%≤建筑系数≤70%,建筑高度≤60m,绿地率≤20%。 2、本规划条件书确定的容积率,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应严****建设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的规定办理。 3、工业项目用地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包括办公楼、值班宿舍、职工食堂等)用地面积(包括其指标计算范围用地,下同)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工业项目用地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4%。当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7%,或其建筑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4%的部分,不能视为工业用途。 其他指标和要求按【吴自然资(规管)〔2024〕104号】文执行。二、本宗地设有底价。三、宗地现状:该地块权属清晰,达到“净地”出让条件,地块周边通水、通电、通路,宗地红线内土地已平整。 |
宗地编号: | CWGC****009 | 宗地总面积: | 7483.4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园区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30.000≤ 并且 ≤7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主要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二类工业用地 | 7483.43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009 |
起始价: | 68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
备注: 一、宗地规划情况: 1、用地面积7483.43平方米,二类工业用地(100102)7483.43平方米(完全兼容一类工业用地以及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计算规划指标用地面积7483.43平方米,容积率≥0.8,30%≤建筑系数≤70%,建筑高度≤60m,绿地率≤20%。 2、本规划条件书确定的容积率,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应严****建设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的规定办理。 3、工业项目用地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包括办公楼、值班宿舍、职工食堂等)用地面积(包括其指标计算范围用地,下同)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工业项目用地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4%。当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7%,或其建筑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4%的部分,不能视为工业用途。 其他指标和要求按【吴自然资(规管)〔2024〕104号】文执行。二、本宗地设有底价。三、宗地现状:该地块权属清晰,达到“净地”出让条件,地块周边通水、通电、通路,宗地红线内土地已平整。 |
宗地编号: | CWGC****015 | 宗地总面积: | 9499.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园区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30.000≤ 并且 ≤7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主要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二类工业用地 | 9499.29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4BA0023 |
起始价: | 92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
备注: 一、宗地规划情况: 1、用地面积9499.29平方米,二类工业用地(100102)9499.29平方米(完全兼容一类工业用地以及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计算规划指标用地面积9499.29平方米,容积率≥0.8,30%≤建筑系数≤70%,建筑高度≤60m,绿地率≤20%。 2、本规划条件书确定的容积率,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应严****建设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的规定办理。 3、工业项目用地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包括办公楼、值班宿舍、职工食堂等)用地面积(包括其指标计算范围用地,下同)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工业项目用地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4%。当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7%,或其建筑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4%的部分,不能视为工业用途。 其他指标和要求按【吴自然资(规管)〔2024〕104号】文执行。二、本宗地设有底价。三、宗地现状:该地块权属清晰,达到“净地”出让条件,地块周边通水、通电、通路,宗地红线内土地已平整。 |
宗地编号: | CWGC****010 | 宗地总面积: | 8620.1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园区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30.000≤ 并且 ≤7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主要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二类工业用地 | 8620.17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9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008 |
起始价: | 79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
备注: 一、宗地规划情况: 1、用地面积8620.17平方米,二类工业用地(100102)8620.17平方米(完全兼容一类工业用地以及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计算规划指标用地面积8620.17平方米,容积率≥0.8,30%≤建筑系数≤70%,建筑高度≤60m,绿地率≤20%。 2、本规划条件书确定的容积率,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应严****建设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的规定办理。 3、工业项目用地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包括办公楼、值班宿舍、职工食堂等)用地面积(包括其指标计算范围用地,下同)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工业项目用地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4%。当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7%,或其建筑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4%的部分,不能视为工业用途。 其他指标和要求按【吴自然资(规管)〔2024〕104号】文执行。二、本宗地设有底价。三、宗地现状:该地块权属清晰,达到“净地”出让条件,地块周边通水、通电、通路,宗地红线内土地已平整。 |
宗地编号: | CWGC****011 | 宗地总面积: | 6830.9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园区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30.000≤ 并且 ≤7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主要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二类工业用地 | 6830.99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3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007 |
起始价: | 63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
备注: 一、宗地规划情况: 1、用地面积6830.99平方米,二类工业用地(100102)6830.99平方米(完全兼容一类工业用地以及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计算规划指标用地面积6830.99平方米,容积率≥0.8,30%≤建筑系数≤70%,建筑高度≤60m,绿地率≤20%。 2、本规划条件书确定的容积率,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应严****建设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的规定办理。 3、工业项目用地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包括办公楼、值班宿舍、职工食堂等)用地面积(包括其指标计算范围用地,下同)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工业项目用地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4%。当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7%,或其建筑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4%的部分,不能视为工业用途。 其他指标和要求按【吴自然资(规管)〔2024〕104号】文执行。二、本宗地设有底价。三、宗地现状:该地块权属清晰,达到“净地”出让条件,地块周边通水、通电、通路,宗地红线内土地已平整。 |
宗地编号: | CWGC****013 | 宗地总面积: | 9298.3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园区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30.000≤ 并且 ≤7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主要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二类工业用地 | 9298.37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005 |
起始价: | 85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
备注: 一、宗地规划情况: 1、用地面积9298.37平方米,二类工业用地(100102)9298.37平方米(完全兼容一类工业用地以及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计算规划指标用地面积9298.37平方米,容积率≥0.8,30%≤建筑系数≤70%,建筑高度≤60m,绿地率≤20%。 2、本规划条件书确定的容积率,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应严****建设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的规定办理。 3、工业项目用地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包括办公楼、值班宿舍、职工食堂等)用地面积(包括其指标计算范围用地,下同)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工业项目用地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4%。当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7%,或其建筑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4%的部分,不能视为工业用途。 其他指标和要求按【吴自然资(规管)〔2024〕104号】文执行。二、本宗地设有底价。三、宗地现状:该地块权属清晰,达到“净地”出让条件,地块周边通水、通电、通路,宗地红线内土地已平整。 |
宗地编号: | CWGC****014 | 宗地总面积: | 9970.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园区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30.000≤ 并且 ≤7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主要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二类工业用地 | 9970.5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3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4BA0022 |
起始价: | 96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
备注: 一、宗地规划情况: 1、用地面积9970.5平方米,二类工业用地(100102)9970.5平方米(完全兼容一类工业用地以及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计算规划指标用地面积9970.5平方米,容积率≥0.8,30%≤建筑系数≤70%,建筑高度≤60m,绿地率≤20%。 2、本规划条件书确定的容积率,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应严****建设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的规定办理。 3、工业项目用地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包括办公楼、值班宿舍、职工食堂等)用地面积(包括其指标计算范围用地,下同)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工业项目用地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4%。当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7%,或其建筑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4%的部分,不能视为工业用途。 其他指标和要求按【吴自然资(规管)〔2024〕104号】文执行。二、本宗地设有底价。三、宗地现状:该地块权属清晰,达到“净地”出让条件,地块周边通水、通电、通路,宗地红线内土地已平整。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6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 到 吴******局2号楼3****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6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 到 吴******局2号楼3****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https://ygp.****.cn/ggzy-portal/index.html#/440800/index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2月06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20日 10时25分;
CWGC****016 号地块:2024年12月06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20日 10时45分;
CWGC****008 号地块:2024年12月06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20日 10时05分;
CWGC****007 号地块:2024年12月06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20日 10时00分;
CWGC****017 号地块:2024年12月06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20日 10时50分;
CWGC****009 号地块:2024年12月06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20日 10时10分;
CWGC****015 号地块:2024年12月06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20日 10时40分;
CWGC****010 号地块:2024年12月06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20日 10时15分;
CWGC****011 号地块:2024年12月06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20日 10时20分;
CWGC****013 号地块:2024年12月06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20日 10时30分;
CWGC****014 号地块:2024年12月06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20日 10时35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竞买保证金。 2、交款时间:成交之日起15天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成交之日起60天内交地。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二年内竣工投入使用。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以自然**部门竣工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6、产业准入条件、投资强度、亩产产值和亩产税收的要求。该宗土地产业准入条件为引进鞋业及其上下游、高端制造业产业。参照《****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园区产业招商准入标准(试行)〉的通知》(湛工信函〔2021〕130号)文件,****开发区的产业准入条件:(一)“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亩产产值不低于250万元/亩,亩产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二)“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亩产产值不低于250万元/亩,亩产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三)“其他行业”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亩产产值不低于250万元/亩,亩产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其它详见《关于收集**市**产业园11宗土地出让前置条件的复函》。 ****管理委员会根据《项目履约监管协议》对竞得方项目投产后的投资强度、亩产产值和亩产税收进行监管。 7、该宗土地选址位于“**东部重点管控单元,属于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相关区域布局管控要求。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的项目,应在建设前落实总量指标替代来源,确保建设项目投产后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区域环保质量不下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项目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估工作,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他详见吴环函〔2024〕144号文。 8、竞得单位竞得该宗土地后必须在吴****公司,并用在****公司开发该宗土地。 9、竞得单位曾在我市土地出让竞拍放弃竞得资格的,不能报名参与我市土地出让竞拍活动。 10、由竞得单位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依法办理规划建设手续。 11、土地交易出让方应缴交的相应税费全部由受让方负担。 12、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执行。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竞买申请人应当取得有效的数字证书(详见《**市公共**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及数字证书办理手册》,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网上竞价交易活动。 3、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和个人。 竞买申请人存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形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参加竞买后发现存在任何一种情形的,其竞买资格无效。 4、竞买申请人缴纳的竞****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应出具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交易工作****交易中心****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交易采用增价竞买方式,**市公共**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价格竞得人。价格竞得人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即成为本次交易的最终竞得人。价格竞得人自身不具备竞买资格的,其价格竞得结果将被撤销,该价格竞得人根据《**市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第三十条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次网上竞价交易条件及相关信息,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市)(网址https://ygp.****.cn/ggzy-portal/index.html#/440800/index)发布。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2月18日前的工作时间,到以上网站下载交易文件。****将组织竞买人到地块现场勘看:2024年12月16日。 (七)本次网上竞价交易相关时间。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6日上午8:30至2024年12月5日下午6时。 网上报价起始时间:2024年12月6日上午8:30,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地块一: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00; 地块二: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05; 地块三: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10; 地块四: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15; 地块五: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20; 地块六: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25; 地块七: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30; 地块八: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35; 地块九: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40; 地块十: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45; 地块十一: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50。 竞买保证金缴纳期限(报名期限):2024年11月16日上午8:30至2024年12月18日下午4时,以**市公共**交易系统确认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市公共**交易系统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赋予申请人竞买资格。 (八)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次网上竞价公告、须知等网上竞价文件,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竞价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九)本公告中提出的时间一律以**市公共**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十)联系方式 现场勘看联系人:****管理中心:杨生,137****3863;****:杨生,联系电话:138****0338。 **市公共**交易系统操作联系人:黄生、宋生,咨询电话:0759-****822。 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联系人:吴女士,咨询电话:0759-****827。 业务咨询及办理成交确认手续联系人:杨生、陈生,联系电话:0759-****486,0759-****489;联系地址:吴******局2号楼3****中心。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吴******局2号楼3****中心
联 系 人:杨生、陈生
联系电话:0759-****486,0759-****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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