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调河头镇两个村一事一议工程(东**巷村、调河头村)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 年11 月28 日10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调河头镇两个村一事一议工程(东**巷村、调河头村)
采购内容:调河头村水泥路面硬化工程、东**巷路面硬化工程
最高限价:510489.78元,其中:调河头村:204347.69元,东**巷村:306142.09元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2024 年11月28日10点0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本公告发布媒体: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
联系方式:张长龙 0316-****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开发区环一路1号奥园**2号楼2单元1703室
联系方式:张国艳 0316-****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国艳
电 话:0316-****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