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区胜利路52-54号共八处房地产(原洪客隆商厦)整体招租(15年) |
标的名称: | **市**区胜利路52-54号共八处房地产(原洪客隆商厦)整体招租(15年)(出租底价:4451.890800万元(总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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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08-14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9-11 |
项目简介: | **市**区胜利路52-54号(原洪客隆商厦)共八处房产面积合计16647㎡。 |
| 详见重大事项清单附件(请下载) |
| 1、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拍。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清所有费用之后交易各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交易服务费承担:由承租方承担。依据《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政府税费除外)****交易所**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标的交付时间及起租时间以招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招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s://jxcq.****.cn/)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公司办理手续 联系电话0793-****555********053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市****公司 账号:793********0016 开户行:****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9月13日15时 拍卖地点:**市**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层 |
联系方式: | ****交易所,网址:https://www.****.cn/ 联系人:****交易所**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3-****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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