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灵泉****泵站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邀请单位如下:
1、****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
3、**双建****公司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灵泉****泵站工程。
2、工程实施地点:**县武店镇灵泉村。
3、工程概况:工程内****泵站。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程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拾贰万零贰佰贰拾伍元玖角贰分(120225.92元)。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壹拾壹万肆仟贰佰壹拾肆元陆角贰分(114214.62元)[工程招标控制价×(1-5%)]。
5、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6、计划工期:45日历天。
7、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付款方式:(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8%,余款2%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后工程无质量问题方可退还。(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由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被邀请单位指定邮箱。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9:00时。
3、开标地点:****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章) 代理机构:****(章)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2****2017 电话:139****7691
2024年11月15日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