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关于****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1号食堂四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12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标项一:
项目名称:****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1号食堂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现将****1号对外承包,1号食堂招标一家经营;(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2)《****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清单》和《****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食堂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格资质的通过或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11月08 日至 2024 年 11月 14 日,每天上午10:00至 14:00,下午15:30至19: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报名资料发送****@qq.com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18日12点00分(**时间)
地点:****服务大厅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11月 18 日12点00分(**时间)
地点:****服务大厅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人民政府网发布。
2.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政府****人民政府网发布,****政府****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政府****人民政府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
联系方式: 182****7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地区**市****社区晶水路26号金桥﹒天玺大厦1栋4层04号商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越
电 话:157****9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