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某部训练场地 同类项目:训练场地工程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1月14日
**某部训练场地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霍里镇苏李村向霍路中段
投标报价:****771.00元
项目经理:朱家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编号:皖234****0162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皖**B(2004)****974)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工期:45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市**区宁双路28号11层1139室
投标报价:****770.89元
项目经理:马国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编号:苏232****0803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苏**B(2020)****800)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工期:45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8#楼
投标报价:****770.89元
项目经理:唐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编号:皖234****1508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皖**B(2021)****811)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工期:45日历天
备注说明:否决情况详见附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大道236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1****6532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异议,联系人:张**,联系电话:0551-****0155。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可联系招标代理机****管理部门。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