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社区道路改造及房前屋后整治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第 2 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 项29.1 条款中“履约担保形式 履约担保期限”修改为“履约担保形式:银****公司出具****公司出具的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且出具的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其中:银行保函应由冠以“银行“名称且为支行及其以上级别的金融机构出具,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公司应具有担保****门市建设局备案《****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印发完善实施建设工程保证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4〕20号)的规定。履约担保金采用转账方式提交的,应****银行汇入指定的账户。履约担保期限:从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90天止。如工程实际工期超过担保有效期,则有效期需**至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否则,发包人/建设单位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无息退还。”。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第 4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 节专用合同条款中“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修改为“1、最****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均为 A 等级:为中标合同价的2.5 %; 2、中****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为 A 等级:为中标合同价的 5 %; 3、中****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为 BB+等级:为中标合同价的 7.5 %; 4、其他:为中标合同价的 10%。履约担保形式:银****公司出具****公司出具的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且出具的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其中:银行保函应由冠以“银行“名称且为支行及其以上级别的金融机构出具,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公司应具有担保****门市建设局备案《****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印发完善实施建设工程保证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4〕20号)的规定。履约担保金采用转账方式提交的,应****银行汇入指定的账户。履约担保期限:从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90天止。如工程实际工期超过担保有效期,则有效期需**至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否则,发包人/建设单位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无息退还。”。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 4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 节专用合同条款中“3.5.2分包的确定”修改为“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11月16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