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发改核准〔2024〕48号
****改革局****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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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公司关****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函》(陆风规划〔2024〕1号)等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推动陆上风电存量项目提质增效,促进风能和土地**的高效利用,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原则同意你****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项目代码:****)。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华****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风电场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拆除24台0.85MW机组,**4台5.0MW机组,**工程总装机容量共计20MW。 四、本项目总投资12025万元,项目资本金为3607.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30%,资本金以外的由项目单位通过贷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局。 七、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的核准意见》(粤发改能〔2005〕441号)、《**省发展改****风电场项目变更机型的复函》(粤发改能新函〔2017〕5164号)、《****政府关于原则同意****风电场改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批复》(陆府函〔2022〕52号)、《****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报告》。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一式两份) 2.****改革局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4年11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能源局,****信息化局,****公司**供电局,****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