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4月16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对****经济开发(马坝)新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征求公众意见公示,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规划名称及内容
规划名称:****经济开发(马坝)新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
规划单位:****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总面积约为5.64平方公里,园区位于马坝镇区西部,被镇区分割为四个片区,四至范围总体沿城镇开发边界布局,其中:
西部片区**东灌区二级干渠、南至G344国道、西至城镇开发西边界、北至盱马线(**大道);
中部片区**世纪大道、南至G344国道、西至东灌区二级干渠、北至城镇开发北边界;
东部片区**宁连公路、南至文明东路、西至马坝大涧、北至城镇开发北边界;
**片区**宁连公路、南至G344国道辅路、西至陵园路、北至现状道路。
发展定位:利用区内优质土地**和紧邻镇区的区位优势,依托现有产业基础以及重点企业、龙头企业的带动力和现有**和交通区位优势,区别于其他区域既有发展情况,另辟蹊径,走差异化发展道路,形成特色产业,提高竞争优势。成为马坝镇****园区。
培育壮大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光伏)和新材料四大主导产业,产业链低端向高端迈进,由普通加工制造和贴牌生产向品牌化、精品化和高技术化发展,并加强营销和延展产业链,积极拓展培育关联的**产业和产品,积极培育和推进创新经济,****园区氛围,形成马坝镇创新创业的集聚区。
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节约用水,提高水**的有效利用率;园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通过****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厂拟在原址进行提标扩建,****处理厂总规模为2万t/d,其中工业污水处理规模为0.4万t/d。****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放至汪木排河。废气主要来自企业生产废气、燃料燃烧废气等,通过企业自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外排。工业集中区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加强循环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交由专业单位进行收集处置。企业生产噪声通过采取隔音、吸音、减振等措施。生态环境通过合理施工,优化施工进度、方案和布局,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做好水土保持、生态恢复补偿等措施。
三、评价结论
通过从规划布局、功能定位、土地利用等方面分析,****经济开发(马坝)新区开发建设规划产业定位基本合理,总体符合**省、**市和**县各类发展规划;规划发展产业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等产业政策和规划的要求相符合;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与《**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淮政发〔2020〕16号)号等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及规划要求相符合。本规划区域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开发区发展需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后,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经济开发(马坝)新区依据本轮规划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四、规划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贾主任
电话:0517-****1192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科泓****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5-****0708
电子邮箱:****@163.com
地址:**市******科技园05栋1001室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具体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园区规划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
(3)您对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具体建议和要求;
(4)从环保角度出发,****园区规划持何种态度(支持或反对),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经济开发(马坝)新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详细见文后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反馈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2)本公示自上网之日起保留十个工作日。
(3)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189.cn或打印填写后邮寄至如下地址:**市******科技园05栋1001室(**科泓****公司)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