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比选人,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新能源重卡短倒运输及堆场作业协理单位进行公开比选,为**港综合港区沧港铁建堆场至矿石港务杂货作业区、矿石作业区新能源重卡短倒运输及堆场作业项目确定协理单位。
1.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港综合港区沧港铁建堆场至矿石港务杂货作业区、矿石作业区新能源重卡短倒运输及堆场作业,作业数量约400万吨。
1.2比选内容:确定本项目协理单位。
1.3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1.4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4.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管理部门签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4.2 2022年1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份矿石或煤炭类100万吨(含)以上的短倒运输或堆场作业合同。
1.4.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4.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1.4.5具体要求以比选文件为准。
1.5比选文件的获取
1.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时间)。
1.5.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市**区**西路文化大厦1307室。
1.5.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申请单位必须持以下资料到现场报名领取:
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022年1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矿石或煤炭类100万吨(含)以上的短倒运输或堆场作业合同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少含关键页);
申请单位须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申请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1.5.4比选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1.6比选文件的递交
1.6.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9点30分(**时间)
递交地点:**省**市渤海新区港务大厦19楼1903会议室
1.7比选公告发布媒体
1.7.1本次比选****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om/)发布。本项目****集团有限公司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比选申请人要随时进行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1.7.2比选人:****
地址:**渤海新区港务大厦
联系人:张家瑞
联系方式:150****6656
比选代理:**兴冀****公司
地址:****一中路84号
联系人:梁玲
联系方式:0317-****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