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
**湖地区东文北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施工用 4%石灰土、砖渣 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市东****公司,承包人为:****集团****公司。本项目工程需要的4%石灰土、砖渣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2、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下载2. 招标内容及方式
2.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标的包件的划分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不得存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一包一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4.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供应商注册
4.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om)发布。
4.2 本次招标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om)平台发布通知。
5. 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20日,
工作日:早上,8:00-11:30;下午14:00-17:00
5.1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 “标书售价”一栏要求,向本次招标资金账户(见5.2本次招标资金账户)汇入标书款(汇款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投标人汇款后联系项目进行报名。
项目部详细地址:**市****水厂旁中铁十六局东文北路项目部安指挥
购买标书联系人: 李莉
电 话: 135****0967
5.2 本次招标资金账户
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集团****公司东文北路工程项目部
账 号: 990********009113691
开户行: 交通银行****支行
5.3 投标人报名后3日内需要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om)注册报名,后续登录注册账号即可参与投标报价,如果不能正常报价,需要联系招标人。注册流程详情见本次公告附件《物资招标系统供应商使用说明书》。
5.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2月06日10时0分前,投标文件格式为电子版。邮箱地址为: ****@qq.com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邮箱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方式: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06日10时0分。开标方式为网络开标,投标时间截止时,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om/)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 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6.4.1 加密要求:投标人需要对投标文件加密,密码应便于投标人记忆。
6.4.2文件编制及命名要求:投标文件应严格按招标文件中“3.1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编制。文件命名:“公司名称+包件号+联系电话”。
6.4.3 文件大小要求:为确保文件上传顺利,电子投标文件在确保扫描件清晰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压缩大小,原则上不超50MB。
6.4.4投标人参与同一种材料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文件只提交一份即可。 不同种材料需要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6.4.5 投标人应于开标后24小时内发送投标文件解压密码至邮箱。
7.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次投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3%。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人为****,中标通知下发,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均由招标人办理。
招标联系人: 李莉 电话:135****0967
招标监督电话
****公司监督电话:010-****4589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招标物资
****施工用4%石灰土、砖渣招标采购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标书 售价(元)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SHT-01 | 1000 | 石灰土 | 4% | 压实方 | 58100 | ****施工现场 | 工程数量以实际交货为准 |
2 | 砖渣 | 压实方 | 5389 |
招标物资技术要求规格书
2.1技术要求:
2.1.1 4%石灰土、砖渣:
1)4%灰土指石灰与土的质量比。灰土应该拌合均匀,严格控制含水率。
2)土料:一般稍具粘性的土均可使用,以塑性指数12-20为最合宜,超出此范围时应掺配其它土使其塑性指数满足上述要求。偏大的粘性土应加强粉碎,粉碎后最大土块尺寸不应超过15mm。严禁采用硫酸盐含量超过0.8%的土和有机质含量超过10%的土。
3)3)石灰:石灰质量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中规定的III级以上的生石灰或消石灰的技术指标
石灰技术指标
下载材料种类 技术指标 | 钙质 生石灰 | 镁质 生石灰 | 钙质 消石灰 | 镁质 消石灰 | |
有效钙加氧化镁含量(%) 不小于 | 70 | 65 | 55 | 50 | |
未消化残渣含量(5mm圆孔筛筛余,%) 不大于 | 17 | 20 | --- | --- | |
含水量(%) 不大于 | --- | --- | 4 | 4 | |
细 度 | 0.71mm方孔筛筛余(%) 不大于 | --- | --- | 1 | 1 |
0.125mm方孔筛累计筛余(%) 不大于 | --- | --- | 20 | 20 | |
钙镁石灰的分类界限,氧化镁含量(%) | ≤5 | >5 | ≤4 | >4 |
质量验收:
石灰稳定材料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石灰稳定材料所用的原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原材料取样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石灰原材取样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石灰稳定材料的石灰剂量应符合配合比的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3)石灰稳定材料的摊铺厚度、压实度、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试验报告。
4)石灰稳定材料主控实测项目应符合要求
石灰稳定材料主控实测项目 | |||||||
项次 | 检查项目 | 规定值及允许偏差 | 检查频率 | 检验方法 | |||
1 | 压实度 ( % ) | 快速路、主干路 | 基层 | — | 每1000m2测1点 | 灌砂法或核 | |
底基层 | ≥97(稳定粗、中粒材料) | ||||||
次干路、支路 | 基层 | ≥97(稳定粗、中拉材料) | |||||
底基层 | ≥95 | ||||||
2 | 石灰含量 | 符合设计要求 | 每2000m2测1点 | EDTA滴定法或直读式测钙仪法 | |||
3 | 厚度 | 快速 | 基层 | 代表值 | — | 每1000m2测1点 | 钢尺 |
合格值 | — | ||||||
底基 | 代表值 | -10 | |||||
合格值 | -25 | ||||||
次干 | 基层 | 代表值 | -10 | ||||
合格值 | -20 | ||||||
底基 | 代表值 | -12 | |||||
合格值 | -30 | ||||||
4 | 7d无侧限抗压强度 | 符合设计要求 | 每2000m2或工作班测1组 | 无侧限抗压 |
5)土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土块应破碎,公称最大粒径不得大于 15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混合料拌和应均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7)碾压应密实、平整,无松散、夹层、起皮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1.2、砖渣
所用砖渣不得含有腐殖质类垃圾,含土量不得大于20%,最大粒径不得大于30cm,填筑前应将大块的砖渣碾碎。
2.1.3投标物数量为压实方量,报价方式为压实方价格。
2.1.4实际方量为石灰土填筑前,双方共同选取多个代表性断面测量确认,待回填压实完成后再次选取压实前同一断面测量收方,按实测数据计量。
2.1.5 本合同下交付的合同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1.6 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注意:
(1)、钢材(不需要代理授权)、水泥、钢筋网片、钢绞线、锚具、支座、伸缩缝、防水材料(防水板、止水带、防水涂料等)、土工材料(土工布、土工格栅等)、外加剂(减水剂、速凝剂、阻锈剂等)、电线电缆,严格按《资格审查材料》(第一到八项)要求进行评审;外加剂类、电线电缆材料投标人《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再提供近六个月的生产企业纳税证明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除第(1)项以外的其他材料如果投标人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第一到八项)有困难时,可只提供(二、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三、代理证明(生产商不需要提供);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扫描件;五、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七、检测报告)五项材料。柴油必须再提供“成品油经营资质”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材料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4%石灰土、砖渣生产厂家实收资本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不接受代理商。
3.3、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4、投标人产品应具有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3.5、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在路局系统内无不良**记录。
3.6、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拟定中标人不存在与中国铁建内部单位不良**记录。
3.7、投标人企业财务指标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3.8、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3.9、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样表要求,真实、详细地提供《报名表》及汇款凭证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iso认证,代理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检测报告,其他资料等八项相关资格审查材料。
3.10、外加剂类及电线电缆投标人需出具近六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