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以下简称**农交所)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销售高粱(红樱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销售品种为高粱(红樱子),数量约101吨,生产年限2024年,产地**高新区安谷镇,存放点**市**县宝五镇。
二、本次销售要求:
(一)质量标准:以检测报告为准。
(二)检斤方式:数量检斤以出库点地磅结果为准。
(三)付款方式:该批高粱(红樱子)成交后,先款后货。如卖方仓内高粱出现损耗,以实际清仓出库数量进行结算,若实际出库数量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买方按该合同交易价格支付货款。
(四)出库方式:买方自提出库。
(五)出库期限:竞价完成后7个自然日完成高粱出库工作。
(六)出库地点:**市(具体位置以标的存放地点为准)。
(七)其他要求:①成交后买方凭**农交所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和卖方签订销售合同。买方提交的有效派车单负责散装装车,结算数量以卖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买方不得拒绝清仓提货。②如买方发生违约行为,须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给卖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违约导致卖方另行销售造成的全部损失)。
请参与交易的客户提前看样,实地了解高粱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情况,确保所竞买的高粱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5****1734)
三、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1日16:00:00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11月22日10:00:00—11:00:00;
(三)交易对象:中华人民**国境内自愿报名的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与报名竞价;
四、报名须知
(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盖鲜章)、公章;
(3)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应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流入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1.报名保证金交纳
报名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报名结束日当天16:00前(以到达指定交款帐户时间为准,交款时请备注LS)。流入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买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申请参加本公告多个标的物竞买的,将生成多个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交易保证金须一一对应且足额缴纳。
账户名:****交易所****公司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 号:录入交易信息后系统将自动匹配账号
(注:此账号为虚拟账号,项目竞价结束后该账号自动作废)
2.报名保证金退还
(1)成交买方的报名保证金在买方和卖方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及向买方缴清所在款项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款项无息原帐户退还至缴纳人帐户。
(2)未成交意向买方的报名保证金,将在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3)成交买方拒不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将不予退还报名保证金。
()(三)交易价款
本项目成交后5个自然日内,买方将本项目交易价款一次性转入**农交所指定账户,**农交所凭《出库验收确认单》向卖方划转交易价款。
五、竞价须知
竞价开始后,交易方利用**农交所电子竞价系统,按限时竞价方式进行,交易从标的底价开始报价,并按0.1元/斤的价阶递增报价,电子竞价系统选择最高报价方为成交方。
六、交易成交后,由成交买方按交易标的总金额的5‰交纳交易服务费。
七、其它:如有违约将扣除本次保证金3.535万元。
参与交易的客户一旦缴纳保证金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本项目货物质量、公告要求、标的清单、质检报告、交易细则的完全认可,如有违反,客户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八、本项目意向买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联系电话:张女士
联系地点:083****7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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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