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的澄清文件
**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4-11-16 18:00
90天 |
其他 |
500,000元 人民币 |
0万元 人民币 |
2024HNFJZCBZHPGF[JS] |
各潜在投标人: **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4年11月11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对投标人的疑问回复如下: 一、由于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8.7.工期延误未明确具体金额及逾期违约金最高限额,请问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 投标函格式--(2)投标函附录中第8点逾期竣工违约金、第9点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写为“按合同约定执行” 答复:可以。 二、关于本项目项目信用评价结果,因**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第三季度的信用评价3.0公示一直为(公示不运用于招投标),请问本项目信用评价结果是否以第二季度为准 答复:可以。 三、第一章招标公告--2.10 其他要求第(5)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但不得与设计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8条第4点关于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为同一人问题: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项目组符合条件人员兼任并应具备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专项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问: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请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答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关于质量标准,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1.5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本项目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达到一级标准的 A 标。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行业有关规范及本项目施工的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达到一级标准的 A 标。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第一节 设计要求--三、设计编制依据及基础资料--(二)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第二节 施工要求--4.质量要求--4.1 质量标准--4.1.1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问:上述质量标准描述不完全一致,请问投标文件中质量标准以哪个为准 答复:以招标公告为准。 五、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是否可采用签字后扫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的形式 答复:按照智慧投标电子投标软件制作工具要求的上传。 六、招标文件第二节投标报价格式2.投标报价内容及格式未勾选内容,本项目是否只需填写投标汇总表即可 答复:要求编制清单,格式自拟。 七、招标人提供的清单附件为工程费概算清单仅供参考,若需提供详细报价清单,投标人是否根据概算清单自行编制是按湘建建函【2023】49号文编制总承包计价清单还是按湘建价【2022】146 号文编制一般工程量清单 答复:概算清单仅作为参考,投标人投标报价清单根据湘建建函【2023】49号文自行编制清单。 八、招标文件正文中要求设计费及预备费按公示的固定价响应,第二节投标报价格式1.投标报价汇总表中没有设计费及预备费两项内容,如何填写投标人是否可自行调整格式内容 答复: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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