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2024**县“八闽美食嘉年华” 暨“美好生活嘉年华”活动物料及宣传服务进行公开询价,请各意向单位查阅并给予报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4**县“八闽美食嘉年华”暨 “美好生活嘉年华”活动
二.项目概述
2024**县“八闽美食嘉年华” 暨“美好生活嘉年华”活动拟定于在旗山湖公园举办,需由具有相关经验的服务商为我司提供活动物料及宣传服务项目工作。
活动地点:****广场
活动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4日(如遇雨天可能改期),共3天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交付条件:
1、为我司提供活动物料设计、现场舞台等物料搭建及活动宣传等服务
2、为我司提供活动结案
3、满足技术和服务要求,并经我司验收合格
1、响应服务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2、响应服务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中选服务商应按我司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最高限制价及报价要求
1、报价人资格标准
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的大陆境内企业法人。
2、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人需提供盖有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报价文件应采用A4纸打印,文件袋上须注明报价人名称、电话、内含报价清单等,并密封、签章后在报价截止日期前送达指定地址;
(3)未达上述要求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拒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中选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最高限制价
报价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元205100(大写:贰拾万伍仟壹佰元整),报价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报价。
4、无论报价过程中的程序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全部有关费用。
5、报价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报价人违反规定,依照违法违规情节将其列入违规服务商名单,停止其一个月以上三年以内的报价资格。
6、报价含各类税费、货物制造、货物装、卸、运输、劳务、运输、管理、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结算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在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对“2024**县“八闽美食嘉年华” 暨“美好生活嘉年华”活动物料及宣传服务报价清单”中规定的服务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未列出服务以实际下单为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合同规定。
8、**供应服务商须确保及时、免费提供上门服务;若货物未达质量要求导致的其他问题,均由供应服务商负责并无条件给予退换。
9、由于项目紧急,供应商需在21日前完成场地布置,确保22日活动顺利召开。
10、未达上述要求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拒收。
四、报价时间、文件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
1、请将报价文件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装入文件袋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同时在文件袋上注明“****2024**县“八闽美食嘉年华” 暨“美好生活嘉年华”活动物料及宣传服务项目报价文件”。
2、报价单位须于2024年11月18日17:30前将报价文件报送或邮寄至**省**市**县旗****广场****中心 赵女士-177****3532。
五、评选流程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按最低报价选择中选供应服务商,若报价相同,将启动二次询价程序(仅前述报价相同且价格最低的各家供应服务商有权参与二次询价程序)。
六、终止条款
在询价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询价终止:
(一)出现影响询价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本次询价程序终止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我司将依法重新组织询价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附件:
项目报价清单
项目报价单
项目承诺函
项目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