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机关****车站**管理处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218.****.154:1808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16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机关****车站**管理处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0.00元(叁佰万元整)
最高限价金额: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品单价为准
采购需求:****机关****车站**管理处食堂的物资供应。(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与承诺函;
1.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1.1.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以上证明材料无需单独提交,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材料应做在投标文件里,上传至**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厂家)按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10%的扣除(必须出具证明材料)。监狱企业按财库【2014】68号相关规定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按照(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财办库【2020】123号)及藏财采办【2020】138号的规定执行。
4.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总局令第78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3日00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218.****.154:18088/;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16时00分(**时间)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间用企业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2)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3****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自治区**市**区八一镇尼池西路6号
联系方式:耿女士187****2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财**光2号楼6楼
联系方式:180****98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先生
电 话:180****9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