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中心】孝昌县卫店镇2024年乡村道路建设工程孝昌县卫店镇2024年乡村道路建设工程(HBXI-202411SZ-018001001)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县卫店镇2024年乡村道路建设工程**县卫店镇2024年乡村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县卫店镇2024年乡村道路建设工程****改革局以昌发改【2024】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农村公路建****政府投资。****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县卫店镇 建设规模:项目为改造道路工程,路线全长18.075公里,分为7段,原水泥混凝土路面破损修复14340平方米,**沥青路面95032.78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项目为改造道路工程,路线全长18.075公里,分为7段,原水泥混凝土路面破损修复14340平方米,**沥青路面95032.78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30 合同估算价:1165.41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独立完成至少一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并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财务要求:近三年有实现盈利,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近三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或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等;(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或投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查询板块】查询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查询对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板块】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查询结果的截图和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顶部的【信用信息】搜索栏,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的企业名称,并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下载信用报告,提供带有“信用中国”水印、生成唯一的文件编号和报告核验码的信用报告(查询对象:投标人)。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980000 咨询。。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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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7日 | ||||||||||||||||||||||||||||||||||||||||
备注: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和《持续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改革工作方案》和**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一网通投”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对招标公告中:4.招标文件的获取4.1、4.2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2的补充说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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