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型:挂牌-公告 |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工程设备,机床设备 |
所在区域:**-**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2024-11-27 | 发布时间:2024-11-13 |
嘉****公司报废车床、吊机、地泵、地磅等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2024-11-14 |
2024-11-27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姚先生|联系电话:057****31983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嘉****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嘉****公司报废车床、吊机、地泵、地磅等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机械设备 | 名称 | 报废车床、吊机、地泵、地磅 |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
数量 | 15 | 成新率 | ||
主要功能用途 | 所在地 | |||
现状分析 | ||||
瑕疵情况 |
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2.评估对象为****拟转让的资产。评估范围为****申报的空调、办公桌椅、蒸饭车、消毒柜、不锈钢节能灶台、冰柜冰箱和开水器等。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均已处于闲置中,维护保养状况较差。其中有办公家具类资产及吊扇实物状况较差,已无法继续使用;一辆车牌号为浙F50959的星马AH5150THB0L4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车载泵已损坏,车辆本身能正常使用,但年检、保险均已过期。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 3.评估对象为****拟处置的报废资产。评估范围为报废的空调、电脑、打印机、起重机、抓斗、装载机、地磅、拖泵等。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本次报废的资产使用年限久、实物状况差,均已无法继续使用,现已存放于****老厂区内。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 4.信息披露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陈女士,159****0608。 5.意向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6.信息披露期(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7.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 5个 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按照设定的20个延期周期数延期 。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 | **省**市**区**镇新荡村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48476L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5.3482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中对应保证金至其在“浙交汇”平台****银行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 3.在对标的的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过程中,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拆除、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发生纠纷等情况,全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解决。受让方对本次标的在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过程中的消防、治安、人身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等全面负责。如发生亊故、案件、造成损失应负全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 4.本次转让标的物受让方需自行拆除搬运,不能损坏其它物品和资产,转让方不负责拆除搬运等事项。竞买人务必在竞价前对标的物进行实地考察,对标的物进行详细了解,对标的物数量及价值进行估算,并对施工拆卸场所进行全方位的考察,转让方不保证物资完好、完整及有效可用,对标的物的品质与真伪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成交后以现状交付。 5.公告披露的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标的按废品处置,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如受让方按原用途使用造成危险或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本项目转让方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06964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剩余20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资产交易合同.pdf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授权委托书.doc 、 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 .docx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姚先生 | 电话 | 057****31983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市**区基金小镇信德园21号楼19楼1911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陈经理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区**镇新荡村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