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7日
**县当许雄曲县城段防洪堤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本项目属于**县当许雄曲县城段防洪堤工程,项目**堤防共两段,总长为4776m,为格宾石笼重力台阶式结构。其中当许雄曲左岸段堤防起于****水厂下游380m处的当许雄曲左岸一级阶地前缘,下止于跨当许雄曲公**左岸桥台,长度为3676m;当许雄曲右岸段堤防:****水厂下游380m处的当许雄曲右岸山体前缘,下止于下游1.1km处右岸山体前缘,长度为1100m。**穿堤涵管24座;下河梯步24座;本项目疏浚****中心线桩号:DK1+200-DK4+780。
本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2976.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7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
二、项目验收内容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主体工程(防洪堤、疏浚河道等)、辅助工程(施工区、临时道路等)。
三、项目建设过程
1、2023年3月9日,受****委托,****编制《**县当许雄曲县城段防洪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9月完成****生态环境局审批;
2、2023年9月25日,****环境局以“山环审[2023]107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3、2024年4月底,**县当许雄曲县城段防洪堤工程开工建设,于2024年10月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内容,并投入试运行;
4、2024年10月,****委托**艾维杰升****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四、项目验收过程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17日在**市组织了**县当许雄曲县城段防洪堤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此建设单位邀请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艾维杰升****公司)、建设项目环评单位代表及特邀专业技术专家3名,成立《**县当许雄曲县城段防洪堤工程》验收工作组并召开验收工作评审会。
经过相关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及会议讨论后认为本工程落实了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各项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及补救措施,建设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将整改补救措施落实到实处。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及整改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验收公示
1、公示时间
自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13日,公示20个工作日
2、公示内容
**县当许雄曲县城段防洪堤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公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报告全文本
3、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139****1905
联系人:阿旺旦巴
②承担验收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艾维杰升****公司
联系地址:**自治区**市柳梧新区顿珠金融城融晖园小区6栋2单元8楼01号
联系电话:184****7300
联系人:陈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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