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港万楼旅游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8836
联系地址:**市**区广云路37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港万楼旅游码头工程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市**区万楼街道**村万楼(沿江中路湘江左岸)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秉一****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拟投资1214万(其中环保投资62.78万元,占总投资的5.17%),选址于**市**区万楼街道**村万楼(沿江中路湘江左岸)建设**港万楼旅游码头工程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码头水域部分**2个100客位的客运泊位(1000吨级泊位以下)并配套建设2艘泵船、1座36m×4m活动式钢引桥与后方陆域连接,码头陆域主要设置一座移动式售票亭(4m×4m)、岸电系统等辅助设施,卫生间、停车场、侯船亭则等依托万楼景区现有。项目不涉及水下工程,码头陆域用地位于万楼景区不动产登记范围内,本项目设计吞吐量为10万人次/年,设计通过能力11.7万人次/年。码头仅用于游船的靠泊以及游客上下船使用,严禁货物的装卸。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1)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2024年**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措施,落实“八个百分之百”要求。(2)墩台桩基施工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冲洗水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的冲洗,不外排;施工期船舶含油污水及船员生活污水均随船带走,需经港航部门布设的油污水定点接收单位或油污水接收船舶接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宅已有排水系统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和特大、暴雨应对措施,杜绝施工废水(黄泥水)直接排放。(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设备应避免夜间作业,并采取合理的施工管理措施和噪声控制措施,避免施工噪声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如需夜间连续施工,必须申报相关部门同意并公告周边居民,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4)施工产生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平整场地或开挖地基的多余泥土,施工过程中残余泄漏的混凝土、钢筋铁丝、塑料碎片、破损工具、零部件、容器甚至报废的机械等废建筑材料,其中土建垃圾用于项目区域回填或用于筑路,废旧金属进行回收利用,其余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陆域土石方(包含钻孔钻渣)统一用渣土车外运****中心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严禁随意堆弃,外运渣土车辆须进行必要的加盖、防漏、防尘。(5)项目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经专用车辆运至现场施工使用。 2.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要求建设。船舶含油废水(经船舶自备的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后产生的废水)、到港船舶的生活污水由船舶污水舱统一收集暂存,****公司定期处理(专业收集船收集后,岸边定点泵提,集中****处理厂集中处置),严禁排入湘江水域。 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主要废气为进出港船舶尾气,船舶尾气中的NOx、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等的排放均执行《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SO2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降噪等措施,营运期南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余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船舶生活垃圾和船舶油水分离器产生的油泥一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船舶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船舶油水分离器产生的油泥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的收集、处置需要详细记录的台账,危废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运营和环保管理,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7.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间须使用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要求》(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制标准及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通过技术改造升级,并经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符合标准的可在本项目使用。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须申报环保号牌,并登记挂牌后方可使用。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