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段
经营部吸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代询价文件)
****吸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下列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吸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内容:
1号车:品牌豪沃,型号ZZ1067D3414D165,生产日期2014年11月
2号车:品牌**,型号BJ1059UBBJEA-K,生产日期2012年12月
四、资格条件及商务条款
(一)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能够开具有效增值税发票;
2.投标人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
3.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3.1****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投标人因存在不****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采购;
4.****集团、****公司、联振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5.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企业认证并通过审核。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签订主体:****经营部;结算单位:****经营部
2.服务周期及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3.结算方式: 固定中标单价,按季度据实结算。招标方收到中标方提供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4.违约责任
4.1因中标方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引发招标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招标方损失的,中标方应赔偿招标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等),此责任不因招标方已进行质量检测而免除。
4.2中标方违反厂区相关规定或者不按招标方要求完成维保作业,招标方有权对中标方处以单次不低于1000元处罚,罚金从结算费用中扣除,超过2次违反规定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4.3招标方违约时双方协商解决。
5.服务要求:中标方接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并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维保作业。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然后进行线上报名,否则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投标人在国铁平台完成项目报名后,请将①(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附件1)、②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复印件;④国铁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截图、⑥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PDF格式发送至采购方邮箱:(****@163.com)。(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在报名时间内发送,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六、报价要求:
1.报价时,应针对询价项目详细列出清单进行报价(附件2),并最终报出总价。报价单原件(包括不含税单价、税率、含税单价,其中不含税价格保留2位小数);所有报价必须打印,手写或涂改的均为无效投标。
2.报价文件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并注明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人需做出以下承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联系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1****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宣布无效。
4.请于2024年11月28日09:00点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所有报价为到站价(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运杂费、安装费、工时费等)。报价内容应包括①报价单原件(附件2);②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复印件;④国铁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截图;⑤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⑥(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附件1);⑦承诺书。所有报价材料须加盖公章后,胶装成书本状的报价文件,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一并密封后送至******公司(联系电话:0371-****6260)。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5.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询价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询价方收到投标人的报价后被视为投标人已核实过采购内容相关信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8. 通讯方式:**市**区新圃东街153号******公司
邮编:450000
联系电话:0371-****6260
联系人:毛老师
七、采购规则:
1.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原则。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价格低于成本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的除外。本次询价以不含税单价作为评审依据。
2.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我们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发布结果公示,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结束后30日内携带中标通知书、相****车辆段经营部进行资质复核并签订合同,逾期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评标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上午9:00,投标人无需出席评标现场。
2.投标人在报名参加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告知招标方,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公司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