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2次发布)
项目编号:****
温馨提示: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以下简称“海中联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3.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报名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报名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报名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文件、合同样本、交易规则、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报名人应认真了解核实本交易项目的实际情况,报名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有关约定以及本交易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根据《**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市**区农****管理中心受****(以下简称“海中联社”)的委托,定于2024年11月29日09: 30在**区海中大街2****联社的海中赤岗山军营旁边地块2)(以下简称“交易项目”)进行交易,本交易项目采用 公开竞投 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和人士咨询、报名。
一、资产情况
(一)交易资产名称:海中赤岗山军营旁边地块2。
(二)交易资产类型:农用地。
(三)属于农用地,面积: 3 亩,位置:宏星路(赤岗山土地),须签订《农药使用告知书》《安全使用农药承诺书》;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须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
(四)交易资产座落位置:宏星路(赤岗山土地)。
(五)交易资产面积:建筑物(土地)面积共 3 亩,空地面积共 / 亩/平方米。其中:证载面积为 / 亩/平方米,公摊面积为 / 亩/平方米。
风险提示:本交易标的有/平方米无相关产权登记等资料。
(六)交易资产的数量: 1 。
(七)交易资产的用途:种植。
(八)交易资产现状情况:闲置,现时资产的现状:无。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机构:****联社“三资”交易站。
(二)交易方式:公开竞投。
(三)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
1.只有一个竞投人的,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如竞得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2.有两个以上竞投人的,按照价高者得的方式成交,在价格与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优先竞得,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如竞得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3.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其中一方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均不举牌应价的,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如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4.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均不存在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不举牌应价的,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如拒绝参与抽签或抽签后确定为竞得人但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联社予以处理。
(四)交易底价、竞价阶梯、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底价:42000元/年/亩。
2.竞价阶梯:1000元/年/亩。
3.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半年一次收取;每半年开始的前5日交付当半年租金;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4.交易保证金为¥ 31500 元(大写: 叁万壹仟伍佰元整),在报名截止前(即2024年11月26日 16:00)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联社,****银行:****银行;账号:344********0003136);在转账备注填写本交易项目编号(以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转出时间计算)。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为¥ 63000 元(大写:陆万叁仟元整),在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联社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注: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如竞得人逾期不办理的,则视为竞得人违反交易规则、合同约定及放弃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五)租赁期限: 3 年0个月,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租赁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土地类项目不得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六)交易准入条件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七)合同的签订:竞得人应在现场签订《****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并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在****联社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交易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联社,****联社全权予以处理;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竞得人签订交易合同的,出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得人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而产生的其他纠纷,由双方另行处置。
(八)资产交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九)资产交付方式:按现状交付。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交易资产在租用过程中,如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农用地。
(二)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一切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三)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管、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被判定违法违规或被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且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租用的农用地仅作农业生产用途(包括耕种、种养、养殖等),不得作其他经营,不得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硬底化,不得填倒余泥及杂物,不得搭建违章建筑物,不得占道经营或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否则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将农用地另作他用,如承租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相关后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与出租方无关。租赁期内,如出现牌照、消防、卫生等有关手续不合格、超越经营范围或不依法经营、被城管、市场监管、**、环保、消防、国土规划等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或停止营业、有污染或有损村容村貌、社民投诉意见较大、经劝告无改变等情形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所收取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六)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时,承租方逾期不交出承租的土地时,承租方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终止当月日租金的2倍向出租方支付占用费直至交还土地之日止,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使用费外,承租方还须按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终止当月租金的5%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七天未清理的,视承租方自愿放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后,承租方在租赁过程中承租方增设及修建、安装的房屋、构筑物、附属设施及门窗等;屋顶的加固或搭建的棚顶;水电的安装;水、电表开户等附属设施;租期满后,全部不作价,不得拆除及损坏,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七)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必须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消防和排水、污水等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八)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该土地、**村改造、出租方以合法手续征收、征用该土地或因规划需要,或国家法规政策规定、城市管理要求不允许出租,或城市管理要求拆除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情况的,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本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搬迁期限届满之日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逾期搬迁的,一切地上附着物及该土地内属于承租方的设施物品的,视承租方自愿放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征收、征用部门如有补偿:征收、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归出租方所有。该土地上房屋(所有不动产)、花棚、附着物设施、青苗补偿费、农作物及用于农业生产设施等的补偿费全部归出租方;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承租方租赁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租赁土地之日。
征收、征用部门如无补偿:出租方承租方双方互不补偿。
(九)凡交纳竞投保证金,确认竞投资格后的竞投人,视为清晰了解本交易标的的交易竞投规定、规则和交易项目情况,接受本标的交易底价及所有交易要求,并同意以底价或最终竞得价成交。(1)只有1家参与竞投的,以不低于底价交易,该报名竞投人为竞得人。如该竞投人在交易日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竞投人违反规则,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出租方没收其竞投保证金。(2)有2家或2家以上参与交易的,以不低于底价的方式进行交易,以价高者得成交,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参与竞投的竞投人全部不举牌应价或均以底价应价的,以抽签形式确认最终竞得人。若竞投人在交易日不参与抽签,或最终竞得人在交易日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均视为违反规则,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出租方没收其竞投保证金,取消其竞投资格。中标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联社在中标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之签订租赁合同,收取租金,并将租赁标的交付给中标人。
(十)竞价人可参与本次交易中,其所交纳竞价保证金相对应标准的交易标的的竞价竞投,一份竞价保证金只能报名和竞得一宗交易标的。
(十一)若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物进行转租或分割出租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才能转租或与其分租客户签订分租合同。承租方与其转、分租客户签订的所有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保留一份备查。承租方与其转、分租客户产生的安全生产、消防、市场监管、环保、防疫、劳资纠纷、日常管理、纠纷、损失、赔偿、债权债务等全部事项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四、报名事项
(一)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可于2024年11月18日10:00至11月26日16:00(节假日除外),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携****联社108室(地址:**市**区中南街海中大街2号108室)进行咨询及报名。报****联社详细了解交易资产的现状及一切具体情况。交易报名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如资料不齐作退件处理,报名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补齐资料重新报名。
(二)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户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非报名人本人或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联社 对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联社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填写《****联社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表》,签收《****联社集体资产交易规则》。
(四)报名人须在报名截止(即2024年11月26日16:00)前携带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和《****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联社“三资”交易站申领《****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视为报名成功。
逾期报名登记、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或逾期领取《****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已交纳交易保证金,未能报名成功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按原账号退还。
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情况,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进出道路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同意以底价或最终竞得价成交,****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因本人违反交易规则或违反合同条款造成没收交易保证金的全部责任,并按照《****联社集体资产交易规则》及有关交易文件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责任。若报名人未被确认为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按原账号退还。
五、交易竞价
竞投人须在2024年11月29日09:30前携带《****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等相关****联社“三资”交易站(地址:**区中南街海中大街2号二楼参与交易,未按规定交易时间到达参与交易的,视为竞投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参与交易时,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竞投人身份证原件;
(二)《****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
(三)非竞投人本人或竞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参与交易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七、交易结果公示
(一)交易完成后,须进行交易结果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交易结果公示次日起计,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交易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由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的实质证据材料,****联社(地址: 海中大街2号 )或到交易机构**区农****管理中心(地址:**区芳村大道中上市路**街2号2号楼)书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交易若在交易结果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联社(资产所属单位)与承租方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行政及法律责任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八、联系方式
权属人: **市****
联系人: 黄健俊 联系电话: 020-****5618
交易机构名称: ****联社“三资”交易站
联系地址: 海中大街2号
联系人: 黄健俊 联系电话: 020-****5618
监督机构:******联社监事会
监督电话: 020-****0769
本交易一旦报名成功,不得撤回,本交易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附件:合同样本
****(盖章)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