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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政府批准,决定拍卖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指标、起始价、保证金等要求 地块一位于**港路与东谷路交叉口西南角区域;地块二****水库东侧区域;地块三位于大目湾**天安路与智慧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四位于大目湾****路与智慧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五位于大目湾**润泽路与丽湾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六、七、八位于石浦镇兴港西路与望鹤路东南角区域。 二、竞买对象 ⑴中华人民**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⑵禁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人”的单位参加竞买。 ⑶禁止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含滞纳金、违约金)的企业及其主要投资人(控股股东)参加竞买。 ****公司(仅限一家)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公司的出资构成(竞得人须有出资比例)、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拍卖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活动。 四、拍卖报名及拍卖开始时间 拍卖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9:00至12月5日16:00; 拍卖开始时间:地块一 2024年12月6日9:00; 地块二 2024年12月6日9:20; 地块三 2024年12月6日9:40; 地块四 2024年12月6日10:00; 地块五 2024年12月6日10:20; 地块六 2024年12月6日10:40; 地块七 2024年12月6日11:00; 地块八 2024年12月6日11:20;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但低于起始价不予成交。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须知、规划条件等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咨询电话:0574-****2017、****2058 联系人:盛老师、黄老师 **** 2024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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